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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开展“我爱我师”评选活动
作者 : 张运波  
来源 : 法学院  
发布时间 : 200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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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近日,随着“我爱我师”评选活动在全校范围内的展开,法学院学生会积极部署,及时确定评选方案,确保了本次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法学院高度重视本次活动,专门成立了院评选小组,召开了院学生会部长会议。学习部也召开了02—04级全体学生会议,要求各班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名一位老师,并保证提名经本班或专业2/3以上学生的认可。各班经过资格审查,将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老师名单上交团总支,由学习部进行集体汇总,确定了三名候选老师进行二次评选。最后,由校学生会副主席、院学生会副主席和各部部长出席的、02—04级全体学生参加的“我爱我师”选举活动于10月28日晚在模拟法庭举行,对各班评出的候选人进行公开投票,决定由得票最多的老师代表该院参加“我爱我师”评选活动。据悉,该院“我爱我师”评选活动的最终结果将于周一揭晓。
  本次评选活动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尊师、爱师”观念,激发教师们的热情与活力,增强教师自身的责任感,增进师生之间的情意,促进师生间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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