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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会成功举办第三期“以案说法”栏目
作者 : 张运波 邓超  
来源 : 法学院  
发布时间 : 200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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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为帮助同学们更好的学习、运用法律知识,培养同学们的法律理论素质,提高同学们法学知识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由法学院法律学会精心打造的第三期“以案说法”栏目于11月13日晚在模拟法庭精彩上演。法学院院长刘冠生、党总支副书记王仲孝,山东正大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胜远、律师张祥瑜等出席了本次活动。
  本期“以案说法”栏目主要围绕一件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房产纠纷案例展开探讨。首先,通过现场同学们的提问,主持人将同学们所关注的热点问题概括为了五个主要问题,同时请专业老师对本案中所涉及到的几个专业法律术语进行了解释;接着,主持人请现场同学针对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并由场上同学对案件作出判决,法学院徐伟、郭鹏老师就场上同学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最后,在观看完法院对该案件的原判决结果后,刘胜远主任对法院的判决作了精彩点评,张祥瑜律师结合自身的经验就学理上的案例判决和实践中的具体判决为什么会出现不同作了解释。整个活动过程中,现场气氛热烈、场面井然有序,同学们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积极踊跃的畅谈自己对本案例的观点和看法,得到了资深律师和专业老师的一致认可。
  本期“以案说法”栏目通过选取现实生活中贴近同学们生活的热点案例,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可以很好的与专家、老师交流、讨论的平台,使同学们不仅可以尽情的阐述自己的独到见解,了解法律知识的前沿信息,而且能将自己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在实践中转化为自己的经验,培养了同学们浓厚的学习兴趣,受到同学们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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