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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0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圆满结束
作者 : 邓超  
来源 : 法学院  
发布时间 : 200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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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为积极响应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实践活动的要求,更好的发挥实践育人的优势,促进大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法学院根据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部署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且于7月12日专门组织了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服务队奔赴沂源县悦庄镇,进行了为期七天的社会实践活动,受到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并取得了圆满成功。


   此次活动主要由大学生荣辱观宣讲服务团、大学生农村政策宣讲服务团、大学生支教服务团、社会调查四个内容组成。法学院党总支、团总支认真分析了本院实际情况,在总结往年社会实践的经验和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学科优势,把“关注社会、服务社会、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做为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重点。围绕“践行八荣八耻,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宣传主题,法学院赴沂源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服务队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丰富多采的活动,帮助基层群众认识了“八荣八耻”的意义和要求。
  法学院大学生荣辱观宣讲服务队来到苗山村,深入田间地头,挨家挨户的进行普法宣传,与该村村民进行了深入的交谈,受到了当地村民的热烈欢迎。在悦庄镇集市,通过发放传单、调查问卷、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向过往行人宣传了“践行八荣八耻,人人有责”、“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每个村民的义务”、“科技帮扶,服务新农村建设”等内容,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社会实践团深入基层,和当地老百姓一起谈心,了解当地的工农业生产状况,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群众中开展了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板报、宣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明是非,知荣辱,辨善恶,分美丑,弘扬农村文明新风。除此之外,服务队还走访慰问了当地老人,给他们送去了关怀和欢乐,受到了老人的欢迎。队员们与老人谈心,他们人民公仆的形象深深地感染了每一位同学,更坚定了同学们学好本领、服务社会的决心。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学习老一辈的革命战斗精神,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为建设社会主义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学院农村政策宣讲团在当地素有“社会主义新农村称号”的北张良村开展农村政策的宣讲活动。他们与当地有关部门合作,密切结合当地农业特点、农业环境及广大农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听取了当地村民对该地基本情况的介绍后,同学们又对悦庄镇各村庄进行了对比的考察。通过与当地居民的交流和问卷调查,看到了农村近两年发生的巨大变化。让农民正确了解和认识“三农”政策,切实感受到国家的支持和关心,使广大农民受益,不负大学生的使命。
  法学院支教服务团在沂源县悦庄镇较贫困的中营村展开实践活动,服务团将紧紧围绕“践行八荣八耻,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宣传主题,从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等多角度多层面灵活开展宣传,并结合学院自身优势,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当地群众对社会思潮的认识。
  法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不但把党和国家的政策与关怀送到当地群众的手中,也是大学生体验生活、深入群众的一次课程学习,是大学生服务社会的一次有效的锻炼。 在为期七天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同学们熏陶了思想感情、充实了精神生活、提高了道德境界、增长了知识和才干,这次实践活动不仅增强了同学们的专业知识,提高了专业技能,宣传了法学精神,而且为促进当地的经济文化建设做出了贡献,实践队的队员们在社会实践中表现出的关注基层,热爱群众,吃苦耐劳的精神,也展示了我院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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