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系统 办公系统
首页  >  新闻  >  院部传真  >  正文
我校与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订单式培养协议
作者 : 陈沙  
来源 : 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 : 2008-11-06
阅读次数 :
  本站讯 11月5日下午,我校与深圳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订单式培养签约仪式在鸿远楼七楼教务处会议室举行,教务处副处长陈学星与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徐常梅女士分别代表学校与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理工大学与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民太安班合作培养保险公估人才的协议》上签字,参加签约仪式的还有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财产发展管理部经理刘红、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总经理耿建忠以及我校招生就业处相关负责人。


  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张金华对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徐常梅女士一行表示热烈的欢迎,他简要介绍了我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及目标定位,希望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能从业务发展和大学生特点出发,尽可能为“民太安班”学生提供适当的就业岗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更好的条件。
  徐常梅女士在签约仪式上对我校的人才培养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她认为此次订单式培养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理工大学开展合作的新起点,民太安班的设立不仅满足了公司需要大量人才加盟来扩大保险公估业务的需要,也为大学生拓展了就业渠道,给毕业生提供了更多选择工作的机会,相信这次订单式培养合作是互惠的,是双赢的。她希望在公司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使这种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取得良好的效果。
  根据协议规定,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定期到我校相关学院选拔有意加入民太安的学生,组建“民太安班”,“民太安班”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民太安选拔要求的学生,将进入民太安公司,成为公司的正式职工;“民太安班”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课程的同时,还要完成公司要求的民太安企业业务的部分课程;“民太安班”学生定期到公司实习,强化保险公估理论知识和掌握实操技能;公司对“民太安班”学生实行激励淘汰机制,对优秀学生及优秀教师设立奖励基金,每年定期奖励该学年的优秀学生和优秀教师,对该学年学习成绩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学生自然淘汰。
  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2月,是国内第一家专门从事保险公估及相关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估服务机构,也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保险公估公司,公司业务范围涉及全国22省(市、自治区)的近30个城市。
编辑:责任编辑 :

热线电话:0533-2786727

邮箱:lgwindow@163.com

xinwen@sdut.edu.cn

欢迎大家通过本网投稿系统,提供新闻线索和稿件。

网站管理:山东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