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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08年度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工作圆满结束
作者 : 王介忠  
来源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 200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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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近日,历时一个半月的我校2008年度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工作结束,包括国家、省和学校的16类奖助学金经过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评定和学校审核,人选已经产生,学校研究通过,国家和省奖助学金上报教育部、省教育厅审批,其中共有12061人获得各类奖助学金,占在校生人数的38.53%,总金额1803.71万元。
  2008年是贯彻国家新资助政策的关键一年,学校非常重视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精心部署,认真细致做好每一个环节工作,强化政策的严肃性,关注学生的满意度,今年的集中评选呈现如下四个特点:
  一、建立通畅的信息渠道,确保学生的知情权。为做好集中评选的准备、酝酿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编写了涵盖资助工作介绍、资助政策制度和“绿色成长”征文三部分内容的《学生资助手册》,在辅导员培训班上专题讲了资助政策与执行,召开了由各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参加的工作部署会,并对学院(部)评选的方案准备、信息告知、个人申请、院(部)审查、三级评议、院(部)审批、公示、汇总上报8个程序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部署后,又通过校报、网站、信息栏等把集中评选的相关信息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各学院(部)开展了由辅导员主持的评选主题班会,把评选的政策和有关要求进行了传达,在以上工作基础上,学生如对评选的政策和内容有异议,奖助事务负责老师安排了面对面的问题解答和咨询活动。
  二、公开、公平、公正推行三级评议,确保学生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在评选具体开展过程中,明确要求遵循班级、年级和学院三级民主评议,并对评议小组人员的组成和评议方式提出要求,各学院为提高评议的效果,采用了许多好的方式。如在班级评议中用一些灵活的方式,把一些人为的干扰降到最低,在年级和学院评议中吸收班主任和专业教师参与,教育引导学生珍惜自己表决投票的权力,对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学生的广泛参与和决策的认真,使评议促进了评选结果的公正,如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奖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助学金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通过公开、严谨、公正的评议,使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适当资助,真正优秀的学生得到应有的承认和鼓励的评选目标得以实现。
  三、加强督导,倾听学生心声,确保学生的建议权。为充分了解各学院(部)在评选中的情况,加强学院评选操作的规范,更充分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建议,学生处成立了四个督导小组,分信息传达、评议、公示和发放四个阶段,全过程督导学院(部)的评选过程,公布了各督导小组接访学生的电话和地点,督导小组深入学院了解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解答,对学院评选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立即责令纠正。以“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为主旨,号召同学们处理好评选各个环节的事宜,并告知学生可通过部长信箱、奖助事务专门电话和邮箱、督导渠道、面对面咨询解答四种方式把有关建议和意见反馈出来,负责任地把评选工作做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还设计了调查问卷,了解不同学生对评选的认识和评价,有的学生也回复对督导工作和学生意见的及时采纳表示了赞许。
  四、齐心协力,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学生较高满意度。奖助学金评选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优秀学生的评定,面对评议环节学生不同角度的认知,涉及人数多,金额多,让每个人都满意非常难。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学院(部)紧紧围绕以爱为源、以生为本的工作要求,把评选的各个环节做深、做细、做到位,认真处理各种矛盾和困难,对学生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处理,使评选前、评选中和评选后各个环节相互衔接,加强过程的有效控制,提高评选质量。下一步将针对评选中出现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做好集中评选工作,并宣传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推广各学院(部)评选的先进经验,牢牢把握住让学生满意是做好奖助学金评选的出发点和目标,积极发挥评选的育人功效,以奖助学金集中评选这项具体工作带动学风和校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和谐校园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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