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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部分学院积极组织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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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理工视窗  
发布时间 : 201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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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为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我国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第28号令,并于今年11日发布实施《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近期,我校部分学院积极响应教育部、公安部号召,组织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325日,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在1号教学楼216室召开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会议。该院相关负责人及全体学生干部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该院党总支副书记荣国主要介绍了学院干部工作变动及近期的工作交接情况。随后,该院团总支书记张程围绕安全责任问题对大家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说明,并对教育部、公安部出台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了讲解。另外,他还介绍到学院领导对于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希望学生干部密切配合工作,采取班会、展板、宣传栏等形式,逐步增加学生的安全知识素养


  为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音乐学院于325在该院教学楼254教室召开了安全教育报告会。该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报告会。报告会,该院邀请到校区派出所所长刘冲为大家进行了安全防范意识的讲解和指导。随后,刘冲对近年来我校及社会上出现的各种典型案例进行了细致分析,如盗窃的作案地点多为学生公寓、餐厅、教学楼等。他又针对所讲实例向同学们讲述了应对措施。此次报告会使同学们了解了更多的安全防范常识,受到同学们的喜爱。
  为贯彻落实2010年我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法制教育,3月25日下午,体育学院邀请我校法律事务室主任马志忠为全体教师作了一场关于学校体育安全问题的法制讲座。马志忠结合具体案例,从体育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体育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正确认识和对待体育伤害事故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并重点分析了某些因体育设施隐患、体育活动组织管理疏漏等原因造成的学生意外伤害。最后,他就如何有效预防和处置体育伤害事故等问题对体育专业教师和公共体育教师进行了科学指导。此次历时一个多小时的法制讲座将有利于提高该院教师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对创建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安全稳定是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学校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制定相关措施的同时,更鼓励广大学生自觉行动,共同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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