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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1”法律实务教学总结部署会议举行
作者 : 李哲 摄影:马东顺  
来源 : 法学院  
发布时间 : 201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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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6月14日上午,法学院和淄博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1对1”法律实务教学总结部署会议暨青年律师法学理论研究导师聘任仪式在图书馆报告厅举行。副校长张元利,淄博市律师协会会长关玛莉,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包西庆,参与法律实务教学工作的11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及教务处、法学院负责人出席了会议。法学院部分教师以及法学专业(律师学方向)的全体学生参加了会议。仪式由淄博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郑建业主持。
  关玛莉对2010级法学专业(律师学方向)学生法律实务教学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1级法学专业(律师学方向)学生法律实务教学工作进行了部署;法学院负责人宣读了聘请律师对2011级法学专业(律师学方向)学生“1对1”法律实务教学计划安排;包西庆宣读了《关于聘请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张子礼教授等20名教师担任青年律师法学理论研究导师的通知》,关玛莉为受聘教师颁发聘书。
  张元利对淄博市司法系统长期以来对我校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指出,提高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已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我校在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方面作了一些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在探索“高校——司法实务部门联合培养”人才机制上走在了全省高校的前列,符合国家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他提出,高等学校同地方政府、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战略联盟,促进资源共享,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机制,是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大举措。我们现在进行的高校与地方司法部门联合培养卓越法律人才,高校教师、律师与法学专业学生的互动学习就是一种协同创新。
  法学院高度重视应用型卓越法学人才的培养工作。2010年开始招收培养法学专业(律师学方向)本科生以来,充分利用地方司法资源,积极探索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改革,特别是在“高校——司法实务部门联合培养”人才机制上取得了富有成效的成果。通过高校与地方司法部门联合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实现了高校与地方的协同创新,实现了高校法学教师、律师与法学专业学生的互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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