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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首批社区社会工作者培训班于我校开班
作者 : 李哲  
来源 : 法学院  
发布时间 : 201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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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10月29日,淄博市首批社区社会工作者培训班在2号教学楼四楼报告厅举行开班典礼。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元利,淄博市干部培训中心主任范新刚,淄博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兴忠,淄博市民政局工会主席吕一新出席会议。法学院相关负责人、教师和学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法学院院长张子礼主持。
  会上,张元利发表欢迎辞。他对培训班各位学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任课教师提出明确要求,希望社会学专业教师珍此次机会,精心备课,认真上课。
  张兴忠作动员讲话。他充分肯定培训班的重要意义,对学员的学习提出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希望各位学员在培训中认真学习,圆满完成培训任务,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开班典礼结束后,相关领导、学员在模拟法庭前合影留念。为期一周的培训学习正式开始。
  据悉,此次培训班是在淄博市委组织部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由淄博市民政局组织、我校法学院承办的一次社会培训活动。活动是在2011年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8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后,专门针对全市社区社会工作者举办的培训班。培训将有效提高社区社会工作者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同时,也成为法学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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