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6月20日,由我校法学院和淄博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1对1”法律实务导师聘任仪式在3号教学楼报告厅举行。副校长张元利、淄博市律师协会会长关玛琍、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包西庆,参与法律实务教学工作的11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及部分律师出席了会议。法学院部分老师、2012级法学专业学生参加了会议。仪式由法学院院长张子礼主持。
仪式上,包西庆宣读了2012级律师学方向学生“1对1”法律实务教学计划安排。关玛琍着重强调了法律实务对法学人才培养的重要性,要求各位指导律师和实习同学们高度重视,认真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张元利在讲话中指出,去年我校成功跻身山东省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法学成为支撑专业之一,这是双方多年来共同合作取得的重要成绩,双方要继续巩固合作成果,走出一条“高校—司法实务部门联合培养”人才的创新之路。他希望同学们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珍惜机会多请教,认真进行司法实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仪式结束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我校兼职教授陈卫东为与会人员作了题为“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若干问题”的精彩学术报告。
近年来,法学院高度重视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创新培养工作,加强与地方司法实务部门的深度衔接,有效提高了学生参与实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探索形成了“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高校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