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2014年研究生处从学术成果审核、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盲审、论文答辩等各项环节进行严格要求及把关,确保了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秩序、质量和严肃性。
一、 严格学术成果审核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学位申请人须完成相关的学术成果方可申请学位。2014年研究生学术成果由研究生处统一进行审核,对于审核未通过的研究生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2014年共有460名研究生毕业,其中学术审核不通过为1人, 10人申请延期毕业。
二、 有效利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
我校从2009年试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至今已有6年,该系统在预防和打击学术不端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学术不端行为的泛滥。2014年共对449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其中1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复制比超过50%,需对论文进行3个月以上的修改后重新申请学位。
2014年起研究生处直接将提交论文复制比检测的论文电子版统一打印打印、装订,用于外送盲审,保证了研究生的论文检测板和送审版一致性。
三、 加大学位论文抽取盲审的比例
2014年增大研究生处抽取盲审的比例, 448名研究生共抽取了169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处统一盲审,其余要求各学院进行外送盲审工作。根据学科不同,2014年共选取省内外兄弟院校21所,送出论文507篇,有4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未通过外审专家的评审,其中2名为研究生处送审,2名为学院送审。
未通过盲评的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3个月以上的修改后重新申请学位。
四、 严格执行论文集中公开答辩
学位论文的集中公开答辩是我校从2012年开始推出的一项新举措。2014年6月21日,研究生处组织2014年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的集中答辩,有13人参加本次答辩会,其中11人为学位论文盲审成绩平均分低于75分,2人因个人原因错过学院组织的答辩会而申请参加。研究生处精心安排,严格答辩程序和要求,并聘请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和山东建筑大学等高校15名专家担任答辩委员,分3组对上述13人分别进行了论文答辩,其中2名同学未通过答辩。
上述过程中,研究生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和推动着学位申请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