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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服务中心举行《食品安全法》培训签订责任书
作者 : 邢康 胡婷婷  
来源 : 饮食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 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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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4月21日上午,邀请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店区分局食品经营监管科负责人朱新宇进行新《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下午饮食服务中心举行餐厅(部门)《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该中心相关负责人,各餐厅、部门负责人参加培训和会议。
  培训会上,朱新宇介绍新《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情况和修订的意义,通过新旧版内容对比,以新法的重点条文为主要解读内容,提炼出该新法以法律形式巩固完善体制改革成果、风险治理、全程治理理念、经营主体责任、特殊食品实行特殊监管、地方政府责任、创新机制、社会共治、法律责任九大突出亮点,并结合中心实际工作,以法律责任为切入点,着重对制度建设,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采购、加工制作、餐具消毒等环节,明厨亮灶建设,网络交易平台新问题等进行剖析。
  中心负责人在总结中指出,新法实施以来,中心结合实际工作,在各项环节上采取了相应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强调要狠下功夫,将法律规范严格落实到各岗位的日常工作中,坚守食品安全防线。
  下午的会议简要通报了2016年中心预算及经营目标的制定情况。中心负责人分别与14个经营单位及8个部室负责人签订2016年度《目标责任书》。
  签订《目标责任书》目的是全面落实经营、服务、安全三项重要责任:优化经营任务指标和激励机制,根据学校“强化经营理念,加强成本核算”的工作思路,引导经营目标由做大转化为做强;增加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促进行政部室和经营单位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突出安全基石作用,明确安全问责办法,强调安全指标对所有单位和个人施行“一票否决权”。
  会议强调,各责任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充分树立信心,眼前有目标,心中有方向,行动有力量,认真谋划好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高质量地完成《目标责任书》的各项任务要求。
  当天培训目的明确,内容丰富,要求详尽,使中心各岗位职工对新法有了进一步了解,通过目标责任书的签订,进一步增强与会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今后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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