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依照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山东省支持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我校奥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荣获省科技奖励资金50万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补助资金)。
据了解,2016年全省参与申报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约250余家,通过省级备案认定的共56家,同年获得补助资金的不到30家,补助资金30万元,最多不超过50万元。奥星公司荣获最高补助资金50万元。
近年来,奥星公司紧紧围绕学校教学科研中心任务,积极搭建科技服务平台,不断强化“科技中介”和“防火墙”作用,精心做好项目过程管理与服务工作。2016年,先后签订各类科技服务合同26项,合同额为4933万元,实现到账技术交易额4207万元,项目领域涉及机械、交通、电气、材料、农工、理学等7个学院和部门。公司顺利通过山东省首批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备案,为淄博市唯一一家被认定机构;先后有2人参加了省技术经纪人培训并取得了技术经纪人资格,1人荣获2016年度山东省技术市场科技金桥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