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27日,美术学院举行美术学师范认证研讨暨工作推进会,学院负责人、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美术学系、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学院负责人领学了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试行)》。大家根据美术学认证所需要参照的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二级)八大方面,对工作达标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作了进一步研讨,修订完善了《美术学院美术学专业认证指标体系自评细则》,将美术学师范专业认证准备工作细化为8个一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由院领导直接负责逐条细化明确测评细则、自评概述、佐证材料等相关工作内容,并指定专人牵头负责具体认证资料的收集整理、核对校验、反馈改进等工作。
美术学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年初启动。为全力做好该项工作,学院先后采取了成立美术学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小组,制定美术学师范专业认证指标体系自评细则,分批到盐城师范学院、南通大学、西南大学交流学习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经验,修订补充认证支撑材料,抓实美术学师范认证实践教学环节等措施,主动作为、积极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