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切实增强监察官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有关规定,2月16日上午,学校举行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学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委驻山东理工大学监察专员、二级高级监察官聂法良主持仪式并监誓,10名监察官参加宣誓。
仪式上,监察官们面向国旗、国徽列队肃立,奏唱国歌。随后,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监察官右手举拳,跟诵誓词。宣誓仪式结束后,聂法良领学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在山东省监察委员会首次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上的讲话。全体监察官一致表示,将牢记誓词、践行承诺,树立宪法信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捍卫宪法尊严;牢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规定的六项职责、九项义务,当好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表率,全力推进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日,省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已经完成,山东理工大学共有11名同志确定为监察官。其中,经省委批准,聂法良同志确定为二级高级监察官;经学校党委研究提出、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刘伟等3名同志确定为三级高级监察官,于京波等4名同志确定为四级高级监察官,芦燚等3名同志确定为一级监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