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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全面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及消防工作
作者 : 傅肖岩 张运波  
来源 : 法学院  
发布时间 : 200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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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学校在全校范围内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的决定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做好安全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安全文明的育人环境,法学院于近期根据学院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面推进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及消防工作。
  首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该院于4月3日在院资料室专门召开了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当前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及消防工作要抓好治安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抓好消防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抓好法律、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同时,学院还与各部门责任人签订了《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及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和《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防火安全责任书》,规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和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治安综合治理和防火安全工作的全部责任。
  其次,该院制定了安全教育计划,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学院每年两次对各部门师生员工进行法制、纪律、消防、安全常识、安全防范等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各部门每月对本部门的综合治理工作自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本部门不能整改的隐患,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报学院研究整改。
  最后,学院还将根据各部门履行责任书的具体情况进行考核和奖罚。学院每半年组织一次校园综合治理工作检查,对重点要害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案,以此对各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评比;根据工作目标和职责落实的情况,对工作突出、成绩优异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出现责任事故的部门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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