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根据学校党委对基层党总支的设置调整和我校第二轮全员聘任工作中人员变动情况,为保证基层分工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按照《工会法》和《山东理工大学工会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2006年9月、10月学校工会对各基层分工会组织的设置进行了调整。
学校基层分工会组织按照学校基层党总支的组成部门进行设置,共设立38个基层分工会组织。各基层分工会组织在各党总支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充分发扬民主,以民主选举形式产生了新一届基层分工会主席和基层分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校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各基层分工会组织的选举结果,新一届基层分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分体现了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为全面履行工会职能、创新工会工作、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