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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交通安全司法鉴定所揭牌
作者 : 穆冠成  
来源 : 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 : 200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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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4月4日上午,一个简短而隆重的仪式在鸿远楼9楼会议室举行,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山东理工大学交通安全司法鉴定所在这里举行揭牌仪式,山东省交警总队政委田玉国和我校副校长张元利在热烈的掌声中为鉴定所揭牌。

  出席揭牌仪式的还有山东省交警总队、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和我校学科建设处、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负责人以及济南、青岛等9地市交警支队的有关负责同志。
  山东理工大学交通安全司法鉴定所是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于2006年12月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是一个集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为一体,立足淄博面向全省,积极为全省汽车道路交通安全做贡献的对外服务实体,该所以我校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为基地和依托,鉴定业务范围为痕迹鉴定,包括交通事故车辆技术鉴定、事故发生过程分析、事故现场道路与设施检验鉴定等。
  学校对鉴定所的成立非常重视,学校主要领导听取了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的专题汇报,希望学院集中优秀科技人员,充分发挥学院的人才、学科和设备优势,把鉴定所建好、管好、用好。
  鉴定所揭牌仪式上,淄博市司法局纪委书记徐长厚宣读了山东省司法厅关于成立“山东理工大学交通安全司法鉴定所”的决定。
  张元利代表学校向鉴定所的成立表示祝贺,他在讲话中简要介绍了学校的有关情况,指出:多年来,学校坚持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学校牢牢把握住山东制造业强省建设的机遇,把服务山东制造业强省建设作为科研工作的突破口、着力点、落脚点,积极开展与地方的沟通、交流和协作,搭建产学研联合和科技开发平台,不断拓展服务空间。交通安全司法鉴定所的成立,是学校发挥技术优势,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校拓展服务空间,促进产、学、研结合的一件大事。他希望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能够与省和各地市交警有关部门、机构通力合作,在交警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把鉴定所建成我校示范性教学实践基地、科研开发中心和社会服务窗口,为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和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石学鹏代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鉴定所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说,山东理工大学交通安全司法鉴定所的成立为我省的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及时填补了我省鲁中地区无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的空白,为鲁中地区乃至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科学、公正、快速地处理交通事故奠定了基础。希望鉴定所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专家、教授、学者们的聪明才智,充分利用先进的科研与实验平台,把鉴定所建设成为省内一流的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在仪式上表示,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为促进淄博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构造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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