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6月11日,在学校召开的处级干部会上,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宇声同志全文传达了关于印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了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即:严格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收受干股”、“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收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财物”、“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授意请托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中央纪委在印发《规定》的通知中还提出,“本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或者本规定发布后违反本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干部会上,张宇声强调指出,《规定》的出台,为有效查处权钱交易案件,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规依据。贯彻实施《规定》,能够有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这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更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学校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学习本规定,引以为戒,自觉遵守。
张宇声要求,各党总支要充分认识,深刻理解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意义,要紧密结合学校正在开展的“加强作风建设,促进校园和谐”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抓好《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以实施《规定》为契机,把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全面推进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