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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空政治部和我校制订下发国防生综合素质量化评估实施办法
作者 : 杨川  
来源 : 国防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 : 2008-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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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近日,济南军区空军政治部与我校共同制订下发了《山东理工大学空军国防生综合素质量化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办法》以教育部、人事部、解放军四总部《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山东理工大学《关于加强空军国防生培养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依据,使今后的国防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办法》中规定,国防生综合素质量化评估采取定量分、定性分和奖罚分相结合的形式,由空军选培办和我校国防教育学院每学年组织评估一次。选培办、国防教育学院和国防生代表共同组成国防生综合素质量化评估委员会,下设以模拟连为单位的评估小组,主要从政治思想、军政素质、日常管理等方面对全体在校国防生进行综合测评,并最终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评估结论将作为国防生评优、组织发展、国防奖学金发放、学年鉴定、淘汰处罚、毕业鉴定、毕业分配和到部队任职建议等主要依据。其中,评估结论不合格者将予以淘汰;基本合格者,将给予警告,并指定专人帮带,经帮带后仍无明显起色的,视情予以淘汰。
  空军选培办相关领导表示:《办法》是衡量我校空军国防生综合素质的“天平”,将公开、公正、公平的评判每名国防生的优劣,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国防生的培养质量,促进国防生综合能力素质的整体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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