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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哀悼日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学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 : 2008-05-19
阅读次数 :

各学院(教学部),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发布公告,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为组织好我校哀悼日有关事宜,经校领导研究,现通知如下:
  在哀悼日期间,我校下半旗志哀。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校师生默哀3分钟。5月19日下午上课的师生14时20分到教室,届时在教室内起立默哀,各学院(部)领导分工到学院(部)所在教学楼教室,与学生一起参加集体默哀;图书馆组织好在馆师生默哀;学生公寓组织好在公寓学生默哀;在鸿远楼办公的教职工14时20分在办公楼前集合,集体默哀。其他师生员工就地起立默哀。

山东理工大学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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