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7月17日下午3时30分,在鸿远楼东北角自行车停放区域,我校保卫人员将一正要骑走“自己”自行车的青年男子当即扣留。
人家要骑走“自己”的自行车,为何要扣留?这究竟是为什么?事情的缘由还得从两天前说起。
7月15日10时45分,我校110值班室接到报警。放在鸿远楼东北角自行车停放区域的一辆轻便小型蓝色自行车不翼而飞了。接到报警后,保卫处领导积极采取措施,迅速调阅了有关资料,从资料中发现,一名身着圆领短袖白色汗衫和灰色短裤的青年男子,骑自行车到该区域环顾四周无人后,将轻便小型蓝色自行车盗走,并将自己骑来的自行车留在了该区域。我保卫人员认真分析,研究部署,并对有关区域重点实施了监控和布防,于是出现了开始的一幕。
尽管男青年“镇定自若”地与我保卫人员百般狡辩,可在铁的事实面前,还是不得不低下了头,交代了自己的作案事实。
经公安机关初步审理,青年男子刘××,商河县贾庄镇人,1989年7月出生,此前已被我保卫人员抓获并经公安机关处理过。年纪轻轻,不思悔改,再入歧途,着实令人感到可恨和惋惜。同时,此事也体现了我校安全防范工作的水平不断增强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