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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教代会提案处理工作会议
作者 : 陈沙  
来源 : 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 : 201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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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5月7日下午,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张新义在鸿远楼9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我校第二届教代会提案处理工作会议,校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校工会主席、提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道林通报了学校第二届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和分类情况。
  第二届教代会共收到教职工代表提案和建议123件,提案工作委员会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对征集的提案进行了分析研究、分类整理、审查立案,提出了处理落实意见,明确了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会议根据学校教代会提案的处理程序,按照教学、科研、人事、后勤、基建、综合管理、保卫等7个方面分类,与提案承办单位进行了提案办理交接工作。
  张新义就如何做好教代会提案处理工作讲了五点意见和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提案处理工作。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组织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教代会提案是落实教代会职权,发挥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改进工作手段的重要途径。学校这几年发展迅速,与广大教师无私奉献,关心学校,热爱学校,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密不可分。教代会提案是各部门、单位了解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提案处理过程是各部门、单位保证工作重心、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载体。各提案承办单位要把提案处理过程作为检验本单位工作质量的标尺,认真对待每一件提案,认真解决提案涉及到的各方面问题,促进本单位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二要保证提案处理的质量。各承办单位处理提案要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对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的提案,要结合学校当前发展现状与长远发展目标进行充分论证,优选处理方案;对涉及群众利益、关系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的问题,要坚持师生利益优先的原则,细化解决方案;对有些暂时不具备条件或者难以解决,一时找不到好的解决办法的,要阐述理由,并要为下一步找出解决途径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对可创造条件解决的,要积极出谋划策,找出解决问题的思路、途径;对涉及学校财政投入的,要进行经济效益分析,在合理调配、优化现有资源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调研论证,把握政策,尊重规律,尊重科学,坚持实事求是,考虑学校发展大势,统筹好当前与长远、全局与局部、学校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切忌把问题简单化、草率化;处理提案过程中要坚持工作程序,牵头部门和工作涉及到的协办部门要共同研究,拿出方案,处理意见要按工作决策程序审批后实施;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决不能敷衍搪塞,应付了事。
  三要落实责任。各提案承办单位要始终把提案落实工作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要把提案落实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不推诿,不扯皮。
  四要保证提案处理的办案效率。要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自觉性,提高办案效率,按时完成提案处理落实工作。根据提案工作暂行规定,提案承办单位收到提案后应认真进行落实,两个月内(寒暑假除外)作出“已经落实”、“正在落实”、“暂缓落实”或“无法落实”等明确答复,并将提案表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五个月内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报告处理落实结果。
  五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提案承办单位要建立起信息交流、反馈、对话机制,与提案人充分交换意见,对因条件不成熟或难以落实的提案,要及时向提案人做出解释和说明,征得提案人的理解,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的透明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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