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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作者 : 范卫波  
来源 : 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 : 20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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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4月16日,校党委书记都光珍主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都光珍强调,学习贯彻《条例》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着力工作创新,提高我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学习会在鸿远楼九楼会议室举行,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党委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中组部全国组织干部学院二处处长刘立志做的关于《条例》的学习辅导录像。刘立志从修订颁布《条例》的重要意义、修订的主要原则、《条例》几个方面的重大修订和贯彻落实《条例》、推进高校党建科学化等四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都光珍指出,近年来,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方向、促发展、保稳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积极探索和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推进校院两级管理,较早将党政联席会议作为学院一级的工作机制和决策方式,取得良好效果。进行了思政课教学的有益探索尝试,将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相结合,职能部门科学设计、精心组织,把“思政课开在田野里”,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坚持党建工作与推动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科学设置基层党的组织,各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选择有效载体,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通过开展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年等活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在实践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行和实施目标管理,形成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运行机制。
  他强调,《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高校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凝聚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吸收了各地高校党建工作的新经验,是高等学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各总支(党委)要结合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即将开展的《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认真总结过去好的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研究,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完善思路措施,健全相关制度,着力工作创新,提高我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都光珍最后对学校贯彻落实《条例》自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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