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进行中期检查是实施名校工程的重要工作环节,为做好本环节工作,提高后期建设工作成效,3月25日上午,学校在鸿远楼九楼会议室召开名校建设工程中期检查工作部署会。校长张新义,副校长王学真、邹广德、张业赏出席会议,校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团委、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名校工程建设专业所在学院院长与会。会议由张新义主持。
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对名校建设工程前期经费执行情况作了说明,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对名校建设工程中期检查的内容、方式、时间安排、注意事项及下一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与会校领导就中期检查和后续建设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做好名校建设工程中期检查工作,张新义强调,一要高度重视。我校获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来之不易,建设成效对学校突出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社会声誉的影响不可小觑。名校工程建设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和建设方案,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学生教育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水平,切实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真正使学校“名”起来、亮起来。二要坚持标准。各部门、各学院尤其是重点建设专业涉及的学院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梳理项目任务,细化研究、修订完善建设方案,正视成绩的同时清醒地看到目前存在的差距,争取在名校工程建设过程中找准定位并迎头赶上,推动学校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显著提升。三要注重实效。各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责,各协作单位要积极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密切协作,根据中期检查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名校工程建设成效。
2012年11月5日,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公布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名单,我校被确定为10所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之一。2013年4月20日,学校第六次教学工作会启动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工程,5月9日,学校召开会议对工程建设的年度任务进行了分解部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4号)精神,学校将于2014年3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向教育厅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2014年5月,省教育厅、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到校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