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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台制度严肃机关工作纪律,规范机关工作行为
作者 : 范卫波  
来源 : 宣传部  
发布时间 : 20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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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服务质量、效率和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干事创业的氛围。10月30日,学校出台系列规章制度,对机关工作纪律、机关工作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开展监督检查。
  这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山东理工大学机关工作纪律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山东理工大学机关工作人员首接负责制度》、《山东理工大学机关工作事务限时办结制度》和《山东理工大学“三牌”工作制度》。
  机关工作纪律监督检查的对象为校党政机关部门、群众团体、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8项: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外出办私事;工作时间擅自离岗、随意串岗、扎堆闲聊;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购物、炒股票;对待服务对象作风傲慢、态度冷漠、语言生硬;首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不落实,推诿拖拉;接受服务对象的财物、宴请及娱乐活动安排;公款相互吃请、工作日中午饮酒、公车私用;无故缺席会议、迟到、中途退场、他人代会。
  监督检查将采用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集中检查、暗访抽查等形式进行,投诉举报人还可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到访等方式投诉举报。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处牵头,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人事处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将对各机关部门、群众团体、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当面指明、反馈意见、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被检查对象限期整改;对专项督查、集中检查、暗访抽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经核实的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于严重违纪的按照管理权限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违反机关工作纪律被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的,将按照学校有关程序和规定对机关部门、群众团体、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约谈;机关工作纪律监督检查情况和问题处置结果,将纳入年终机关部门、群众团体、直属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
    《首接负责制度》规定:首先接到服务对象的来文、来电、来信、来访等事项的工作人员,即首接负责人,要全面、准确地了解来文、来电、来信、来访等事项的意图和内容(重要的要登记或记录备查),并积极作为。首接人在接待办理过程中,要做到热心、诚心、耐心、细心,起立迎送、态度热情、用语礼貌,不得漠然视之、推诿塞责;必须一次性告知来访、来文、来电、来信者与办事或诉求相关的全部事项和所需材料的细节及要求;不清楚或拿不准的要及时请示或咨询后给予准确答复;凡一次性能办理或告知的事项,不得出现多次告知、多次办理的情况。
    《限时办结制度》规定: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按照高效务实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上级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编制办理事项时限表,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并通过适当形式向校内外公开,严格执行。凡符合规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事项,承办者必须立即办理,及时办结;对于条件不完备的申办、交办事项,承办者应合理说明原因,并在承诺或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和提交的全部材料及细节要求。对于领导和上级批办或授权交办的事项,承办者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并及时汇报。对于需要几个部门(单位)联合办理的事项,主、承办部门(单位)应当协商确定各环节工作办结时间并认真落实,主办部门对联合办结情况负总责。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需要延期的,承办者应依照有关政策规定,以适当方式告知延期原由,并同时告知延期办理时限。
    纪委监察处负责受理违反以上制度的投诉,并会同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人事处等调查处理。
    《“三牌”工作制度》要求,机关、窗口单位办公桌要摆放工作牌、办公室门上要张贴去向牌、办公楼各层要摆放办事机构方位牌。工作牌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和工作人员照片、姓名、职务,应长期摆放在办公桌面显眼的位置上,正面朝向前来办事的人员;去向牌内容可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性质、主要活动内容和方向等实际情况设定,以准确体现工作人员的去向为原则,一般设有“在岗”、“开会”、“稍等”、“请假”、“出差”、“休假”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各部门单位及所属科室办公场所楼层布局示意图,一楼应摆放或悬挂部门单位所在楼层示意图,二楼以上应在电梯口(楼梯口)摆放或悬挂该楼层部门单位及所属科室所在方位示意图。该制度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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