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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多项宣传教育活动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
作者 : 宋立平 许燕飞  
来源 : 宣传部 法学院  
发布时间 : 201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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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我校于当天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校师生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提升法治素质。
    校党委书记都光珍、校长张新义在《山东理工大学报》头版头条发表署名文章《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校》,对于如何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校作了重要阐述。
    学校同时在3号教学楼报告厅、模拟法庭、东校区和鸿远楼一楼报告厅安排了4场专题讲座,由马志忠教授、李哲副教授、刘晓源博士和许东波副教授分别向师生全面解读《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结合学生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法律故事,宣讲法治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校报、校新闻网、校广播电视台还根据党委宣传部的安排部署,制作并推出了宪法日专栏、专题和相关节目。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组织教职工开展专题理论学习活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指导行动,推动工作。
    由校团委主办的“庆祝国家宪法日校园签名活动”于宪法日在各学生餐厅门前开展,现场摆放了展板、海报,发放宣传单页,使广大师生对宪法日有了普遍了解。
    法学院举行模拟法庭表演赛,将宪法与实际案例相结合,让普通学生了解宪法的深刻内涵。学院的学生党员、学生骨干还深入张店区常青园社区、冢子坡社区、周村人民公园广场举行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普法宣传活动,帮助市民更好的了解宪法、学习宪法。
    各学院通过“与时俱进,与法同行”主题座谈会、“我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主题演讲比赛、庆祝宪法日微博征集比赛、中国法制史讲座等方式,使宪法学习多样化、灵活化。
    学校和学院在宣传教育活动中注重时效性,力求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山东理工大学章程》学习实施相结合,与大学文化建设相结合,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相结合,与大学生素质能力提升相结合。广大师生深受教育,他们表示,国家宪法日承载着国家和民族对于法治的执着追求,也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发展进步。作为山东理工大学的一份子,我们一定要认真学法、守法、尊法、用法,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为实现山东理工大学强校梦想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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