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按照山东省人社厅最新要求,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的计算时间自现职务聘用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起始聘用时间的最新要求,本次晋升聘用人员的聘期自评审备案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首次使用学校上半年出台的《山东理工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用办法》和《山东理工大学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用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4〕20号)。”这是我校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三大重要变化。
12月22日下午,学校在鸿远楼一楼报告厅召开会议,部署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校长张新义,副校长王学真,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各学院院长及教授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由王学真主持。
会上,人事处负责人传达了学校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日程安排及学术检索工作有关规定,并就相关情况作了解释说明。
校长张新义对做好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严格执行政策,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备受全校上下关注,既涉及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关系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也是加强师资队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是在完成第二轮岗位设置与分级聘用工作后,进行的届内年度空岗晋升聘任,各学院、有关部门要把握好、理解好上级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严格遵循政策规定,做到合理、合规、公平、公正、透明,切实保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要严格坚持标准条件,确保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赋予的评审权限,根据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结合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类型和实际,合理确定副教授及以下岗位的竞聘标准条件。各评审委员会要结合岗位数量,严格学术标准,严把质量关,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真正变成衡量专业技术人员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综合表现的考核。
三要严格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开透明。各学院、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申报人员传达上级部门和学校文件精神,使其明确评聘工作的最新要求、工作规则和政策制度体系。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各类材料、信息的审查、把关工作:人事处负责做好相关人事信息的审核与评聘政策的解释工作,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处、学生处负责做好有关教学信息、科研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各级各类人员的材料信息真实、可靠、可信、完全正确。同时,各项工作要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岗位公开、任职标准条件公开、评审办法公开、申报人员信息公开、申报人员材料公开、拟推荐或聘用人员名单公开。
四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纪检工作组,由纪委监察处牵头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选派监督观察员对各评聘委员会会议过程进行监督,并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接受和处理评审过程中的信访、申诉,对教职工反映的违规行为和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评审委员会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章办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密切配合,勇于担当,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本年度专业技术评聘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据悉,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自2014年12月22日开始,至2015年1月5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