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6〕19号),促进高校转型发展、特色发展,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近日,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16〕8号)。9月12日上午,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邹广德在鸿远楼九楼会议室主持召开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申报工作部署会,传达《实施方案》精神,部署申报相关工作。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负责人及各学院院长参加会议。
会上,发展规划处负责人对《实施方案》涉及的建设目标、立项条件、推进措施、组织实施等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教务处负责人对本次申报工作的特点以及申报表格的填写、时间节点、需要注意的事项等作了解释说明。与会人员就申报工作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邹广德强调:一要高度重视。要认真研究、深刻领会实施方案精神,明确申报要求,实事求是编报专业建设方案,扎实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二要严格标准。要严格遵循立项条件、建设目标、推进措施等要求,准确把握学校定位,确定申报专业建设类型,认真填写《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申报书》和《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申报汇总表》。三要加强组织。相关部门及学院要按照学校制定的时间节点,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全力做好申报工作。
根据建设方案要求,将先期进行立项建设专业认定;申报专业仅限本科专业,以申报立项建设专业为核心,与行业基础、技术领域相同或学科基础相近的3个以上相关专业形成专业群,每所高校限报不超过5个专业(群),立项建设周期为2016年至2020年;在期中评估后,再组织开展立项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认定,建设期内,将认定立项建设10所左右高水平应用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