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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台班级导师工作大纲深入推进导师制实施
作者 : 王长恒
来源 : 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 : 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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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11月7日,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教务处联合发布《山东理工大学班级导师工作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这是我校深入推进班级导师制实施的又一重要举措,在国内高校尚属首创。

我校自2014年6月实施班级导师制以来,共聘任2063位教师担任班级导师,两年多来,各位导师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深入开展工作,在大学生思想引导、学业指导、发展指导、班级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互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与制度设计的预期相比,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班级导师工作定位模糊、权责不清等,学生期待班级导师发挥更大的作用。

为针对性地解决班级导师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使班级导师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学生工作部(处)于7月中旬组建由部分学院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学生管理科科长、辅导员和班级导师代表组成的班级导师工作大纲起草小组,历时三个多月,编写了《山东理工大学班级导师工作大纲》。

《大纲》全文近9000字,分为总则、主要职责与任务、工作手段与方法、重点处理好的两个关系四部分,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具有高度的原创性和针对性。班级导师工作大纲在全国范围内尚未有成熟的案例可供参考,起草小组成员深入开展调研,全面总结班级导师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认真梳理班级导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凭借满腔的工作热情和扎实的理论功底,按照疏通梗阻、解决问题的原则,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讨、认真撰写、反复修改,拿出了一份原创性高、针对性强的工作大纲。

二是具有高度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本次编写的班级导师工作大纲既凸显顶层设计,又注重实际可行。开章明义,对实施班级导师制的意义、班级导师的角色定位、工作原则做了论述;突出重点,明确了班级导师的主要职责与任务是学风建设和专业指导;指导具体,提出了召开主题班会、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谈心谈话、利用网络平台、依靠学生骨干等工作手段和渗透式教育法、陶冶式教育法、实践育人法、榜样示范法、分类指导法等工作方法;直面问题,对如何处理好班级导师与辅导员的关系,学业指导职责与思想引导、发展指导、班级建设各项职责的关系做了梳理与阐释。

三是既体现了传承性又突出了发展性。2014年4月,学校印发《山东理工大学班级导师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班级导师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选聘与配备、管理与考核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将思想引导、学业指导、发展指导、班级建设作为班级导师的主要工作职责,并提出了例会制度,班级导师、辅导员联系制度,班会制度,谈心制度等工作制度,为班级导师制的实施提供了原则性指导。《大纲》在继承《办法》主旨思想的基础上提出班级导师是大学生学业上的导师,生活中的益友,成长发展的引路人,要实现任课教师、班级导师、知心朋友等多种角色的融合统一。在具体工作中,班级导师重在“导”而不是“管”,重在“专”而不是“全”,要将在班级中开展学风建设和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作为工作重点。《大纲》对学业指导、思想引导、发展指导、班级建设的关系做了阐释,指出学业指导要以正确的思想引导为前提、学业指导要以科学的发展指导为统领、学业指导要以良好的班级建设为保障。

《大纲》的发布是我校深入实施教育改革,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系的重要成果,旨在为各学院深入推进班级导师工作提供有效指导,能够切实增强班级导师教书育人的实际效果,让辅导员与班级导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下一步学生工作部(处)将通过开展《大纲》的学习推介、政策解读、沙龙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推广、宣传大纲内容,确保《大纲》真管用、见实效,对发挥班级导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帮助学生全面成长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编辑:责任编辑 : 宋立平 编审:李守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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