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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党代会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 :
来源 : 第三次党代会秘书处
发布时间 : 2016-11-21
阅读次数 :

山东理工大学第次代表大会关于

中国共产党山东理工大学第届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11月20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山东理工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批准吕传毅同志代表中共山东理工大学第二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山东理工大学第二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客观分析了学校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学校近期及中长期发展目标,明确了学校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对提升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作出系统部署。报告集中体现了全校共产党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意愿,对开创学校各项工作新局面,实现事业高质量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大会充分肯定学校第二届委员会的工作。大会认为,第二次党代会以来,校党委团结带领全校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和广大师生员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深入实施“质量立校、科研强校、人才兴校、特色名校、开放活校”发展战略,科学谋划,真抓实干,以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首批建设单位等为主要标志,顺利完成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综合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

大会同意报告提出的学校近期及中长期发展目标,以及今后五年的发展指标和主要任务。大会指出,今后五年是学校提升办学质量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新机遇、新任务和新挑战,我们必须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始终坚持高点定位、深化改革、以人为本、加快发展的工作思路,大力解放思想,全力推进综合改革,实施“人才优先战略”,强化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能力,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

大会强调,党的建设是学校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要实现学校既定的发展目标任务,关键在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关键在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大会号召,全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和广大师生员工在新一届党委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为把山东理工大学建成有特色、高水平、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编辑:责任编辑 : 宋立平 编审:李守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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