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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为2016年新入职辅导员聘任导师
作者 : 王长恒
来源 : 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 : 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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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2016年12月29日下午,由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工作部组织的2016年新入职辅导员与导师座谈会在大学生艺术中心106室举行。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张祥云出席座谈会,5位受聘导师和2016年新入职的10名辅导员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五位受聘导师回顾了自己从事学生工作的经历,分享了工作经验,表达了他们对学生工作的浓厚感情,并对新辅导员的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新入职辅导员在座谈中表示要珍惜学校提供的宝贵机会,认真向导师们学习,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努力提高专业素养,不断提升育人能力,力争早日成为一名优秀辅导员。

张祥云在讲话中指出,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导师制的实施,这既是我校学生工作的创新之举,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我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爱师生、有活力、敢担当、懂规律、守规矩”的管理服务队伍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尤其是新入职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有效方式,对于新入职辅导员尽快熟悉工作、迅速进入角色具有重要的意义。他对辅导员导师制的实施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导师与辅导员之间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辅导员要从导师身上学习学生工作的理念和方法,为职场生涯开好头起好步,导师也可以从辅导员身上学习年轻人的思路和活力,获得进一步提升的灵感;二是辅导员要从导师身上学习优秀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尤其是那些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传统教育手段方法,要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三是导师与辅导员要创新交流方式,交流不必拘泥于面对面的交谈,可以综合运用微信、QQ等网络手段,还可以通过观摩学习导师所在部门、学院的优秀做法和特色活动来丰富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技能,重点在取得实效;四是辅导员要不断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把辅导员职业当成事业来做,要坚定职业信念,加强工作研究,学生工作既要抓大势、谋大事,又要落细落小落实,工作研究要以实际工作为内容,工作开展要以工作研究来推动。

辅导员导师制自2015年开始实施,旨在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传、帮、带”体系,帮助新进辅导员树立坚定的职业理想和职业信念,明确职业发展目标,熟悉工作职责和范围,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我校学生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本次受聘的5位导师分别是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迟沂军、党委组织部部长刘明永、机械学院党总支书记丁桂波、农工学院党总支书记张思灵、建工学院党总支书记李新红。


编辑:责任编辑 : 宋立平 编审:李守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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