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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年会在我校举行
作者 : 白洋
来源 : 法学院
发布时间 : 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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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129日,山东省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2017年学术年会在我校举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山东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徐祥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易维明出席会议。来自山东、山西、河南、河北、甘肃等5省的50多名高校专家学者和省内法律实务部门代表,以及我校社科处、法学院负责人参加会议。

易维明代表学校对与会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介绍了学校与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及近年来的发展成就,并希望以此为契机,加强与省内外兄弟院校的交流合作,努力实现我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再上新台阶。

徐祥民在致辞中指出,山东理工大学地处齐国故都,秉承稷下遗风,学术研究水平高、氛围浓。相关学科应继续加强与研究会的学术交流合作,共同围绕环境法治基础理论与制度建设等议题展开研究,为建设美丽山东、生态淄博,贡献学界智慧。

围绕“地方政府环境质量目标的考核与追责”“环境司法问题”“环境管理体制改革”“海洋环境保护法”等议题,结合山东环境法治进程中的现实问题,与会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

此次学术年会,参会专家学者突破以往地域性局限,深化了学术议题探讨的深度与广度,对进一步加强我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将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编辑:责任编辑 : 范卫波 编审:穆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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