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1月5日,我校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国际化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学校教育国际化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意见》明确指出,国际交流与合作是高等教育的重要职能,国际化是高水平大学建设发展的必由之路。《意见》制定实施,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实施学校《“十三五”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推动有特色、高水平、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
《意见》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发展要求,以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科建设水平为引领,以学生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的国际化为重点,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引导,加强平台和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教育对外开放,全力促进学校教育国际化进程。
《意见》指出,学校推进教育国际化的发展目标是:全面拓展和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校院两级国际化推进机制,积极推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与教学科研全过程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学校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其中,总体目标是: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科学研究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具体目标是:到2021年,新增具有实质性合作关系的海外高校20所以上,海外友好学校达到100所以上;建设全英文授课课程100门;建设国际化本科专业(全英文授课本科专业)5~7个,建设全英文授课博士、硕士专业(方向)7~9个;派出海外交流、实习、联合培养本科生占在校本科生比例达到1%,派出海外交流、实习、联合培养研究生占在校研究生比例达到5%;在校留学生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其中学历留学生占30%;引进海外博士和高层次人才50人左右,专任教师中具有半年及以上海外学习经历的教师比例达到30%;建设国际科研合作平台(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等)5~7个,主办或承办高水平国际、双边学术会议20次;每年邀请海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交流、讲学100场次以上。
《意见》明确,学校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推进六项行动计划。即:推进学院海外合作伙伴建设行动计划、推进国际化课程(专业)建设行动计划、推进学生海外交流行动计划、推进“留学稷下”行动计划、推进教师国际交流行动计划、推进科研国际合作行动计划。
“推进学院海外合作伙伴建设行动计划”提出,学校围绕学院发展需求,积极拓展与海外高水平大学的友好关系。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与海外知名高校相关院系的交流合作,建立合作关系,建设交流平台,开展实质性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项目。到2019年底,每个学院至少建设1~3所海外合作伙伴。
“推进国际化课程(专业)建设行动计划”提出,深化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提升学生外语应用和交流能力。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积极引进国外优质课程资源,加强全英文授课课程建设,力争每个专业建设1~3门;加强全英文授课专业建设,博士授权学科所在学院和其它有能力的学院要建设1个全英文授课专业等。
“推进学生海外交流行动计划”提出,加强学生出国交流项目的规划、开拓与实施,从入学教育开始,引导学生树立国际化意识,做好出国交流的规划和准备等。
“推进‘留学稷下’行动计划”提出,健全完善国际学生招生培养管理的体制机制,发挥学院主体作用。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挥学校学科优势,建设一批特色鲜明、适应国际学生需求的全英文授课或汉语授课的国际化专业。
“推进教师国际交流行动计划”提出,加强对国家和省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申报指导和争取,深化推动中青年骨干教师海外高访计划,每年派出出国研修、访学中青年教师60人以上;积极邀请高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学术交流、短期讲学、合作研究等活动。
“推进科研国际合作行动计划”提出,充分发挥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作用,支持和鼓励相关学院依托学科特色优势,与世界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等建立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国际科研合作平台。
为完成学校推进教育国际化目标,学校将进一步建立完善校院两级国际化领导体制、加大国际化专项经费投入、加强国际化办学条件建设、建立学院国际化评估制度、加强管理队伍国际化能力建设、加强校园国际化氛围营造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