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29日下午,学校在鸿远楼八楼会议室召开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研究讨论我校正在制定的《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党委副书记胡兴禹主持会议,人力资源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科技处相关负责人就学校《试点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重点任务等作了解读和说明。据悉,8月24日,山东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确定我校、山东科技大学等7所高校和省农科院为试点单位,提出试点需要完成的九项主要任务。试点总体期限为3年,所有任务将于2023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
围绕学校《试点实施方案》,与会部门负责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胡兴禹指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难度较大,很多方面需要探索,我们要以本次试点为契机,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持续探索,逐步形成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围绕进一步完善学校《试点实施方案》,胡兴禹强调,一是理解把握要进一步深化、准确。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文件精神,广泛搜集资料,准确把握综合试点要解决的问题和要达到的目标,避免走偏。二是试点任务要进一步明确、聚焦。要对照九项主要任务,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具体任务,聚焦影响科研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因素制定举措。三是措施办法要进一步具体、细化。要认真研究九项主要任务,理清思路,将各项任务在学校具体化、细化,提出具体措施。四是逻辑层次要进一步清晰、严密。要进一步理顺学校方案中各部分之间的关系,让方案的逻辑层次更加清晰、严密。五是语言表达要进一步确切、通畅。要进一步推敲学校方案的文字表达,使之更加准确,明白易懂。六是任务分解要进一步合理布局。要进一步明确各项任务的相对独立性、完成的先后顺序和承担单位,让布局更加合理。
胡兴禹要求,学校《试点实施方案》要在修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尽快形成成熟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