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0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确定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的通知》,我校与中国人民大学等80所高校一起被遴选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
为提升高校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首次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认定和遴选工作。工作自2020年2月开始,经申报、推荐、评审等程序,最终认定北京大学等30所高校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80所高校被遴选为试点高校,山东省共有9所高校入选,其中部属高校2所、省属高校7所。
《通知》要求,试点示范高校要基于自身基础和发展战略,以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为基础,在知识产权“质量、效益、保护”任一方面形成专项特色或综合优势,着力提升高校知识产权高水平管理能力、高质量创造能力、高效益运用能力和高标准保护能力。
科技处负责人表示,学校党委和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工作专班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和本次申报工作,此次入选,既是对我校原有知识产权工作、学科资源优势、创新能力和产学研合作工作机制的认可,更是提升我校知识产权管理综合能力的重要契机,学校将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专利评价等制度文件,推进科技成果的产权化和高价值专利创造机制。将重点学科与知识产权相结合,助推教学、学科建设的发展。同时,通过试点,辐射带动鲁中地区知识产权管理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本次试点高校有效期为2020 年10月至2023年10月。期满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考核和复验。通过考核的高校开展新一轮试点;成效较好的,可自愿申报示范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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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