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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鼓励“零成本创业”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
作者: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发布时间:2018-07-24 阅读次数:

启动资金扶持:每年选200个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扶持。

支持大学生创业:鼓励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留学归国的青年留学人员来我市创业。对大学生来我市创业且入驻各类创业载体的,每年选择2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每个5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

鼓励有一定技能专长的技术人才离岗创业,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2000元岗位开发补贴。

房租补贴:为符合条件创业大学生提供“零租金”住房。

向创业者提供3年免费使用的创业场所和物业费、高速宽带入网费补贴。其中,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来淄博市创业的,由其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县政府分别提供不超过300平方米、200平方米、100平方米办公研发场所或参照当地办公用房租金平均水平给予租金和物业费、高速宽带入网费补贴。对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业的,由其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县参照当地住房租金平均水平,分别提供不超过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住房3年租金补贴。以建设、租赁方式建立“青年创业人才公寓”,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提供“零租金”住房,或参照当地住房租金平均水平,发放3年租房补贴。

融资支持:创业个人担保贷款额度提高为30万

对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和大学生创(领)办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由市、区县政府所属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分别提供最高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和100万元的担保支持。对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和大学生创(领)办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担保贷款,担保费用不超过贷款额2%部分,由担保机构所属政府给予50%补助。对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向保险公司申请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保费,按照保费总额的30%给予补贴。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创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担保贷款额度提高为30万元,按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和专业技能人员创办的企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按照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对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创(领)办的企业获得的商业贷款且未列入其他贴息计划的,按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补助,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科技成果转化支持

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和大学生创(领)办企业形成的科研成果,经认定,对技术领先、产业化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市财政按照前期研究费用20%的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的,按照1:1的比例给予资金配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同一项目不重复匹配。鼓励大学生创业者、初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开展创业活动,市财政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和大学生创(领)办企业利用我市各级政府所属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山东理工大学科研平台、各高职院校的实训平台进行中试活动产生的费用,市财政给予30%、最高100万元的补贴。对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科技创新产业化项目,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奖、山东省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奖且在我市产业化的,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产业转化资金扶持。同一项目分获国家奖和省奖的,按国家奖给予扶持。对大学生的产业化项目,市级每年选择100个优秀项目,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其中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产业化项目,给予每个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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