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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演进历程与发展趋势
作者:宋之帅 王章豹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 发布时间:2020-02-20 阅读次数: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把科教事业摆在事关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的重要位置,高等教育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并取得了可喜的成就。越来越多的学者将生态学和教育生态理论运用到教育领域,对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索,取得了丰硕的研究与实践成果,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内涵

早在1988年,有学者发表的《创业教育简论》一文中界定了创业教育的内涵、目标和原则,形成了丰富的创业教育思想;1989年该学者又发表文章《关于更新教育思想进行创业教育的探讨》指出:“创业教育也就是职业和创造相结合的教育,创业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培养能把科技和经济结合起来的创业人才。”2010年教育部颁行有关文件,明确提出“创新创业教育”概念,此后学者们的研究中普遍使用这一概念,并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伴随着生态系统理论的不断充实和完善,其应用的领域也在不断拓展。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将教育生态学理论应用到创新创业教育领域,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为目标,着眼于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融入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实现各要素之间融合互动,协同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

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演变历程

我国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改革开放开启了鼓励发展个体经济和民营经济的改革政策机遇,迎来第一次社会创新创业浪潮,涌现了一大批创业者。

1.探索起步:“创业教育”概念首次提出,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要素受到关注

1988年,有学者首次提出“创业教育”的概念。1989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面向21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会议报告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Enterprise Education”,后来译为“创业教育”。据发达国家的经验显示,“孵化器”的兴起和发展促进了大学和企业间的紧密融合,尤其以高校为主体建立的“孵化器”对促进大学生创办中小企业和高校开展创业教育作出了重要贡献。1987年5月,联合国科技促进发展基金会主席鲁斯坦·拉卡卡先生访问中国,并积极倡导在中国建立科技“孵化器”机制。同年6月,武汉东湖创业中心成立,这是我国成立的第一家企业孵化器。从此,“孵化器”机制开始引入我国,并在中小企业初创期发挥着重要作用。

1988年8月,国家实施“火炬”计划(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计划),将创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纳入其中一项重要任务。1994年5月,宜兴环保科技创业中心成立,成为中国第一家专业技术孵化器。1998年12月,教育部制定《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这是中国政府首次正式回应创业教育,并指出要发挥好“孵化器”的作用。在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火炬”计划引导下,开始关注孵化器、金融机构、风险投资等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要素在支持大学生创办中小企业中的作用。

这一阶段的理论成果主要在于厘清了创业教育的基本概念、基本内容,形成了创业教育基本模型,形成了初步的创业教育理论思想。

2.试点改革:进入21世纪,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认同与生态系统逐步构建

2002年4月,教育部选择清华大学等9所试点高校推行“创业教育”,鼓励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实践性探索。2008年,教育部在全国范围设立了100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其中32个实验区是属于创新创业教育类。这是继2002年教育部确立9所创业教育试点院校之后集中大规模实施的又一轮试点改革。区别在于,这轮改革试点明确提出要因地制宜,鼓励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高校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国外较为成型的创业教育项目开始引入中国。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国际劳工组织亚太地区就业促进项目SIYB引入中国。2004年7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决定在全国37所大学推广SIYB创业教育项目。2006年8月,团中央、全国学联和国际劳工组织合作启动KAB中国项目,通过培养KAB创业教育师资,开设KAB创业教育课程等渠道,探索中国特色创业教育发展之路。2010年5月,《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出台,正式使用“创新创业教育”这一概念,并明确其定义。

在这一时期,“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并得到快速发展,在课程开设、实践载体运用与运行机制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与创业园区建设也逐渐展开。政府开始通过小额贴息贷款、吸引风险投资等方式支持中小型创业企业发展,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呈现雏形,除了高校主导和政府推动型生态因子外,社会和服务平台也开始参与其中。

3.深入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主体要素协同推进

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从政府层面开始关注到通过政府部门联动和吸引社会组织力量参与到创新创业教育中来,认为创新创业教育需要各方主体凝聚共识、统一行动,寻求最大公约数,整体协同推进。2014年9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号召要在中国大地上掀起“大众创业”的新浪潮。在国家和政府的推动下,更多的高校、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参与其中并发挥作用,创新创业教育得到深入推进。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与实践。2017年10月,“创业教育生态系统建设”国际研讨会召开。2016年至2018年,教育部连续三年公布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名单共150所,并连续三年开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认定工作,其中2016—2017年共认定近300所高校。

这一阶段,创新创业教育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如何“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这是继教育部正式提出“创新创业教育”概念之后,对其在高校进行的价值定位。学者开始对创新创业教育升级版、众创背景下、教育生态理论视域下、要素主体协同基础上的创新创业教育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并产生了一大批有价值的学术成果,为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发展趋势

综合国内外相关研究和实践成果,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多数从生态系统要素视角进行探讨。因此,探索如何有效地组织、整合各类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服务的教育主体和支持体系,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育人机制、协同机制和评价反馈机制,形成良性互动和资源互补,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1.创新育人机制,更加突出高校教育主导地位

高校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主体,在体系构建、平台搭建以及人才培养方面发挥关键主导作用。高校要突出教育主导地位,厘清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思路,树立全员参与、全过程实施、全方位推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建设涵盖理论与实践、必修与选修的课程体系。同时将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学生科研、科技社团活动、技能培训、创业训练、创业孵化、社会实践等活动及其资源加以整合,构建科学的、完善的第二课堂教学体系。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贯穿到每门课程、每一堂课、每一个教学环节,真正实现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2.建立协同机制,更加注重生态主体整体联动

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要素主体相互协作、相互协同,这种协同包括创新创业教育主体的协同、政策制度的协同、教育内容的协同、教育方法的协同、教育评价的协同、保障条件的协同以及政产学研的协同等方面。一是建立健全统一领导、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组织机制和领导机制。这种机制以高校为主导,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相关社会服务机构要加强联系,定期研究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有关事宜。二是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管理的各项制度。探索个性化培养机制和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完善创新创业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成果评价及质量管理制度等。三是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合作机制。包括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社会化合作机制,跨学院、跨学科联合机制,与专业教育融合机制,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有机结合机制等。

3.完善评价机制,更加注重生态系统运行效果

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评价是促进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自我完善,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绩效提升的重要环节。在创新创业教育考核评价机制上,应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构建考核评价体系。其中,宏观层面主要包括国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评估机构对企业参加创业扶持情况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情况的评价;中观层面主要包括高校自身对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的自我评价,企业对合作育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情况和大学生创业实践表现的评价;微观层面主要包括对学生和教师的创新创业能力、素质和效果的评价,学生对高校、政府、企业提供创新创业教育服务的满意度评价等。建议将考核评价结果与评价对象的利益与奖惩相结合,如将政府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评价结果与对高校的办学质量评估和经费投入挂钩,将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评价结果与其年度考核、津贴评定、职称晋升等相联系,将学生的创新创业竞赛等实践活动的绩效作为其评奖评优、推免研究生等的重要依据。(本文为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高校主导型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构建研究”(AH-SKY2018D21)的研究成果。作者单位:合肥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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