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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持续深化教师评价改革
作者: 来源:教育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2-04-06 阅读次数: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部署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树立科研评价的质量和贡献导向,深入推进教师评价改革,充分激发教师队伍创造力,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制定《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实施办法》,修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地大学者”岗位管理办法》,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充分发挥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学院党委、基层党支部在岗位聘用中的作用,对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描述性(定性)评价,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印发《师德教育专题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月活动。发挥师德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出台《“师德标兵”“师德模范”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组织开展“研究生的良师益友”“最美地大教工”等先进典型评选,近年来,先后涌现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最美教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一批优秀教师。

强化教书育人职责使命。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启动学校新一轮综合改革,突出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明确教授承担本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完善教师工作量核定标准,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优化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建立学生评价、督导评价、同行评价“三位一体”评价机制,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弘扬“严在地大”优良教风,课堂教学排名未达到前40%的教学型教师以及课堂教学排名未达到前50%的研究型教师不得晋升职称。

突出科研评价质量导向。制定《教职工激励约束机制改革方案》,坚决破除“五唯”,不将人才称号、论文数量、项目经费等与学术资源配置、绩效工资分配等简单挂钩。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实施分类评价,单独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科研人员、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人员等系列岗位的聘用条件和评价标准。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对现有考核评价指标中未涉及或无法直接判定的科研成果,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或其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研究认定。坚持贡献为要,引导教师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实质性贡献,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实现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等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在考核和职称晋升中,经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认定通过后,可对论文不作限制性要求。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点评价学术贡献,探索建立长周期评价和团队评价的长效机制,引导教师静心研究,产出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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