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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探索构建“四位一体”教师综合评价体系
作者: 来源:教育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1-11-16 阅读次数:

中南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部署要求,以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为目标,积极推进教师评价制度改革,着力破除“五唯”倾向,构建“师德第一标准、教学实绩为要、科研质量为基、社会服务水平为重”的“四位一体”综合评价体系,引导教师更加自觉践行教书育人使命。

聚焦师德师风,严格第一评价标准。完善师德评价的制度设计,先后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师德建设委员会、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出台师德评价系列制度,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师德考核负面清单筛查制度,压实各二级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师德评价工作下沉。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师德评价,确保师德评价覆盖全体教师,涵盖教师招聘、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研究生导师遴选、年度考核、聘期考核、项目申报等教师职业发展全过程,从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四个方面全方位评价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注重师德评价结果运用,在所有教师评价工作中落实师德评价一票否决,师德评价结果直接进入教师个人档案。通过“人事中南”微信平台和部门官网持续推出“中南师范”“中南师言”“中南师心”系列栏目,展示优秀教师典型,同时建立师德失范通报警示制度,及时通报师德失范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聚焦育人为本,注重教育教学实绩。推行教师教学贡献度综合评价,从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学业绩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引入校院两级督导、两级领导、同行教师、学生等多个考核评价主体,通过听课评课、问卷调查、座谈会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交本单位存档备查,听课评课意见及时反馈任课教师,并将综合评价结果纳入教师年终绩效考核。严格把关教师教育教学资格,新进教师须接受教学策略与技能培训,考核合格才能单独承担教学任务,新开课教师助课、试讲环节评议合格才可承担主讲任务,对教学质量有待提升的老师进行个性化的帮扶指导。加强教育教学评价结果激励,所有教师申报职称均要求承担一定的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将教学竞赛获奖、指导学生竞赛获奖等纳入职称评聘和教学奖项申报成果要求,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学校给予重大成果奖励,开辟教学为主的职称晋升通道,引导教师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

聚焦创新内涵,突出评价质量导向。创新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等工作中,分类分层次分学科制定教师评价的代表性成果要求,对论文不作限制性要求,注重代表性成果的创新内涵和实效,论文数量、被引次数、期刊等级仅作为评价参考,破除论文唯“SCI”倾向,制定一级学科重要影响力期刊目录,对国内与国外期刊同等对待。完善同行专家评议制度,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科研项目评价中均实行同行专家评议制度。职称评审中实行校外同行专家函评、学院教授委员会小同行评议、学校学科组大同行评议、高评委评议“四审”制度。探索同行评议结果仲裁制度。鼓励重大创新及基础研究,设立“高端智库”、前沿交叉项目、国防科技协同创新重大项目等专项项目支持原始创新。探索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出台重大成果奖励办法,摒弃“重数量轻质量”“SCI至上”等理念,取消对高水平论文的一次性奖励,改为综合评价并在年终奖励性绩效中集中体现。完善团队评价制度,探索长周期评价,对短时间难以出成果的基础前沿研究岗位教师可延长一个聘期进行考核。

聚焦成果应用,强化社会价值评价。以成果转化运用、服务社会为导向,加强对知识产权质量,可转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发展前景,决策咨询等指标的综合评价。取消对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一经授权或颁布即可获得一次性奖励的做法,奖励成果转化贡献突出人员,并给予一定的绩效、税收优惠。将成果转化业绩、专利推广应用前景、决策咨询报告等成果应用情况纳入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代表性成果要求。2016年至今,全校共有9项单项金额过亿元的重大科技成果成功转让。

注重对疫情防控、对口支援等社会服务成果激励,将疫情防控、对口支援等工作期间的实际业绩、贡献和成果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工作总结、技术推广等均可作为参评职称的代表性成果,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在校园网开辟专栏宣传广大教师抗疫、对口支援工作中的优秀业绩和成果。2020年共有24位抗疫人员将抗疫成果用于申报高级职称,16人通过评审并顺利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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