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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构及启示
作者:陈武元 李广平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 发布时间:2021-03-03 阅读次数:

20世纪90年代以来,教育质量一直是国内外高等教育领域备受关注的重大课题之一,日本也极度重视。日本自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90年代后,就一直致力于构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从设置许可到高校自我评价,再到高校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价相结合,最终发展成一套较为完备的以政府评价、高校自评和第三方评价相融合的综合质量保障体系。2018年11月,日本中央教育委员会发表了《面向2040高等教育总体规划报告》作为面向21世纪中叶日本大学改革的指南。该报告对2040年日本社会的高等教育愿景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建构什么样的高等教育体制进行了讨论,以此来指导本国高等教育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在《面向2040高等教育总体规划报告》中的第三部分,即“质量保障和信息公开——重构‘学修成果’的质量保障”,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内容与有关政策紧密结合,以政策指导的方式推动高等教育机构达到质量发展的目标水平。本文拟探究《面向2040高等教育总体规划报告》关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重构的核心内容,以期为完善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供借鉴。

重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

《面向2040高等教育总体规划报告》指出教学管理系统与大学内部质量保障密切相关,国家需要进一步支持建立教学管理系统,由于“三项政策”是教学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每所大学都应该在校长的领导下根据自身理念、优势和特点制定适当的“三项政策”(即文凭政策、课程政策和入学政策)。此外,大学有必要利用“三项政策”建立合适的PDCA周期,审查教育活动,建立有效的内部教育质量保障机制。为了提高大学教育水平,大学里的每一门课程也都应该遵循PDCA循环周期,教职工需要在考虑文凭政策和课程政策的基础上改善课程。该报告着重强调在建立教学管理系统时,大学必须准确掌握和衡量与学生学修成果及教育成果有关的信息,政府还应该制定与教学管理有关的指导方针。

根据《面向2040高等教育总体规划报告》关于学修成果与教育质量信息公开的论述可以发现,就学校内部发展而言,学修成果与教育质量信息是大学审查教育活动质量的重要依据,是学校进行质量评价的基础,只有将成果与信息可视化,才能使内部教育质量保障工作得到真正落实,促进大学进行教育改革。学生根据学修成果信息可以更加明晰自身学习状态,调整学习策略与学习目标,积极主动进行学习,提高教育质量。就学校服务社会而言,大学应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公布有关大学教育质量信息,有利于社会各界根据可视化信息对人才进行选拔,在高等教育机构与产业界共同理解的基础上实现对学修成果的考核与评价,加强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外部力量优化教育质量。

审查大学是否具备设置许可条件,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工作的首要内容。以往政府主要根据教师资格、课程要求、毕业要求以及校园设备等审批条件对新成立的大学进行资格审查。随着学习型社会的到来、教育研究体制的多样化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原有的设置评价内容已经不能符合时代变化要求,因此,《面向2040高等教育总体规划报告》对大学设置条件赋予了新的内容。该报告指出,除了目前现有的设置规定外,政府还应该根据时代变化、大学教育发展、信息技术进步等对设置条件给予补充说明,包括如何根据课程规划组建教师队伍、如何完善课程认证制度以满足更多学生的学习需求、如何检查信息技术设备的使用情况等。该报告还提到审查工作不仅针对新成立的大学,还包括现有大学,从而确保日本大学整体教育质量有所提高,大学发展更加符合时代要求。

日本在21世纪引入的第三方认证评价机制,可以看作是将市场机制引入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中的一项举措,这一做法促进了高校自我评估的发展,使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备。按照《学校教育法》规定,日本高校要定期接受认证和评估,负责评估的主体是文部科学省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需要根据自身标准对高校形成的自我评估报告再进行评价,形成评估结果,学校根据评估结果改进教育活动。在《面向2040高等教育总体规划报告》中,政府着重强调了有关完善第三方认证评估机制的措施,包括“未获得认证合格的大学要向文部科学省提交关于教育研究活动情况的报告或材料、利用国立大学法人评估确认内部质量保障是否有效以及灵活利用大学发布的基于共同定义的信息数据等”。新的改进办法有利于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第三方认证评估机制,促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

重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主要路径与表现

《面向2040高等教育总体规划报告》强调大学需要发展教学管理系统,从而完善内部质量保障机制,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为了使大学理解教学管理思想,促进其认真讨论和致力于将教学管理进行系统化建设,文部科学省成立了教学管理委员会,并于2020年1月发布了针对性极强的《教学管理准则》,解释了有关教学管理方法在引入和实施中应注意的事项,从“三项政策的学习目标具体化、课程的组织与实施、教学管理的基础(FD、SD、学术IR系统)”等方面进行阐释,帮助大学明晰建设方向,缩小大学间的两极化差距。《教学管理准则》还说明“每所大学都必须努力建立符合大学个性和特点的教学管理系统,发挥独创性,准则只是指出一个主要方向,而不是要遵循的‘手册’。”《教学管理准则》的拟订使大学在教学管理建设方面更加系统化和精细化,有章可循,有助于形成完备的内部质量保障机制,提升教育质量。

为了促进高等教育向报告中强调的以学生为中心转变,使学修成果和教育质量信息更加具有可视性,日本政府于2019年进行了全国学生调查,从大学生角度了解大学教育和学生学习实际状况,调查结果将被作为帮助社会了解大学、改善教育质量、制定国家政策的基本材料。在信息公开方面,日本引入竞争机制,继续并加强实施大学教育再生加速计划(AP)。AP计划一共包括五个主题,其中第二主题强调的就是学修成果可视化,采用第二主题的学校已经为可测量的知识和能力设定了特定的发展目标,并正在建立学生成绩评估系统,进行学习行为调查,从而充分展现学修成果信息,评估教育活动质量。

由于新的教育规划报告对大学设置条件进行了重新申明,因此在新规划报告的指导下,日本政府于2019年6月对大学设置基准给予了重新修正,使大学能够根据时代发展和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做出灵活应对。新的大学设置基准着重强调了有关跨学科课程设置情况。现代社会需要的是具有跨学科知识的人才,为了满足普及化时代学生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大学设置基准中还对课程认证制度给予了修订。课程认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使更多学生获得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目前,在新教育规划报告的指导下,大学设置基准仍然在修正和改进的过程中,并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方向转变,听取学生建议,未来将更加体现出时代发展特征,保障高等教育质量。

目前,日本进行第三方认证评估的机构主要是由文部科学省认可的大学基准协会(JUAA)、独立行政法人大学改革支援与学位授予机构(NIADUE)、日本高等教育评估机构(JIHEE)以及短期大学基准协会(JACA)等四个机构。新的教育规划报告对完善第三方认证评价机制做出了新的指示,在这一背景下,第三方认证评估机构纷纷做出改革,同时整理了有关意见递交给政府。为了进一步呈现认证评估机制的改革路径,以下主要以独立行政法人大学改革支援与学位授予机构(NIADUE)为例进行说明。NIADUE于2019年发布了评估管理中期目标,主要目的是促进日本高等教育的发展。NIADUE在中期目标计划书的第三项,即“提高服务质量和向公众提供其他服务”中指出,“将根据国立大学法人评估委员会的委托要求,在中期目标时期内评估国立大学法人和大学共同利用机构法人的工作绩效,将使用大学数据库信息以及为认证评估准备的相关材料等进行评估。”由此可见,在计划性的管理目标下,国立大学法人评估委员会正在委托认证评估机构有序地对内部质量保障情况进行评判,对已有数据的利用体现出认证评估机构为减轻大学材料准备负担而做出的改进。

日本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改革动向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构体现了在高等教育发展的不同阶段,质量保障与高等教育之间的互动。随着高等教育发展阶段的变化,日本对现行的综合质量保障体系做出了改进要求和完善举措,以促进高等教育整体发展。因此,日本此次改革与发展规划经验对我国目前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是构建政府、高校和中介机构三位一体的质量保障体系。多元化评估主体的出现是日本构建多样化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前提。目前我国政府居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顶端,全面主导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工作。对政府而言,需要采用质量保障的宏观管理方式,使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主体由外部评估主体转向高校本身,为高校自我评估创造条件和空间;加强制度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包括建立最低质量标准,比如高校设置标准、课程标准、条件标准等,评价标准应该体现时代发展特征,以使质量保障工作达到时代发展要求;有针对性扶持中介评价机构,将具体评价工作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对中介评价机构而言,要根据评价市场合理定位,建立具有计划性的评估管理方案,同时减少不必要的评估程序或评估材料,减轻被评估学校负担。对高校而言,要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质量保障意识,实施系统化的质量保障措施,明确学生入学门槛要求、课程的组织形式、内容以及毕业所要达到的目标等,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由被动问责方式向主动说明方式转变,最终形成“政府宏观质量调控、社会质量调节、学校自主质量管理的有效机制”,实现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共同治理。

二是加强宏观调控与微观指导兼顾的质量保障体系顶层设计。在努力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日本重视从高等教育整体角度出发制定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基于计划中的主要问题及高校现实质量保障工作困境给予微观层面上的指导。在《面向2040高等教育总体规划报告》中,日本对重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出新要求,但是高校在具体落实中出现两极化、形式化和非系统化现象,于是政府又发布了《教学管理准则》,加强微观层面上的解释、说明和指导。因此,我国政府在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时可以借鉴这一做法,在宏观层面上做出指示,在具体操作上做出解释,有利于释放高校自我评估活力,避免出现质量保障措施混乱等问题。

三是引入以学习结果为导向的内部质量保障机制。构建合理的内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对提升高校教育质量尤为重要。在内部教育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日本树立了以学生为中心的评估理念,将关注视角聚焦于对学生学修成果的评价,新教育规划报告对学修成果、教育质量信息可视化的强调,进行的全国大规模学生调查以及实施的大学教育再生加速计划(AP)也充分体现出这一评价倾向。我国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应该注重形成以学修成果为导向的内部质量保障机制,只有充分调动高校积极主动参与到质量保障活动中,确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质量意识,将学生学习体验和由此带来的价值增值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标准,才能缓解学校对评估工作的不及时,更好应对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人才培养的挑战。学修成果直接体现了高等教育质量与水平。学校在对学修成果进行评价时要形成一套完整的评估方案,不仅需要对专业知识进行评价,还要注重考察学生获得的能力、学习投入情况、学习动机和学习满意度等,只有将学生放置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核心位置,明确学生学了什么、会了什么、是否在成长等,才能衡量出学校教育质量水平,从而促进学生成长和提升高等教育质量。(2021年第2期 作者系厦门大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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