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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尔本大学的学术治理结构及运行战略 ​
作者:韩梦洁 白晋延 郭 驰 来源:高教发展与评估 发布时间:2021-01-18 阅读次数:

一、问题的提出

世界一流大学是以世界一流的学术水平为主要标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必须实施以学术为核心的大学治理和发展战略。优秀的人才、充足的资源和良好的治理是世界一流大学的三个重要因素。从这三个要素来看,前两者是密切相关的,优秀的人才通常需要充足的资源支撑,但这并不是充分和必要的条件,优秀的人才也可能不受资源的吸引。不过,也可以说前两者具有同一性,因为广义的资源不仅包括物质性资源,而且也包括人力资源,即优秀的人才。尽管资源是稀缺的、具有竞争性,但金钱和人才是可以在短期内获得的,从某种程度上说相对容易实现。然而,良好的治理或者善治,则是短期内难以实现的。良好的治理与资源无关,却与制度密切联系,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完善过程,值得关注。

与中国相似的是,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系统也是以公立机构为主体。该国共有39所大学,其中37所为公立大学,仅有2所是私立的。据2016年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澳大利亚共有6所大学跻身于世界上前100强,其入榜的数量仅次于美国、英国,位居世界第三位。其中,墨尔本大学的学术排名位居世界第40名,一直保持澳大利亚大学的榜首之位。事实上,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的起步并不算早。世界“二战”后,随着知识经济社会的兴起,高等教育才逐渐发展起来。尤其是进入2l世纪以来,澳大利亚政府实施一系列高等教育改革措施,在提升高校的地位、扩大办学自主权及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大学内部也实施以学术为核心的治理现代化战略。澳大利亚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步伐迅猛。当前,关于澳大利亚大学治理的文献尚不多见。本文以墨尔本大学为案例,剖析其内部学术治理结构、权力运行机制及其学术发展战略,期望能为中国高校在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二、墨尔本大学的学术治理结构

墨尔本大学(The University of Melbourne,UM)始建于1853年,是澳大利亚最早的大学之一,如今已成为国际上学术水平领先的一所大学,是澳大利亚唯一的所有学科都在全球排名前30名的大学。UW的高等教育国际化程度很高,目前的在校生近五万人,其中有20%的国际学生,包括中国学生12.8%。由于国家政府拨款的削减,高校不得不争取更多渠道的经费收入,使得高等教育在澳大利亚已发展为一项产业。总体上,澳大利亚的公立大学内部治理模式可概括为“ABC模式”:基于学识的学术治理(academic governance)、基于绩效的商业治理(business governance)和基于一致性的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其中,学术治理是大学ABC治理模式的核心,也是大学的安身立命之本。它主要包括对大学教学和研究活动的治理。

UM具有悠久的学术治理传统。早在建校之初,UM董事会就成立了教授委员会,由教授、被指派为助手的讲师和作为当然委员的校长所组成。这个委员会的目的即“探讨所有与大学学术研究相关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委员会的职责仅限于参与讨论,而最终决策权归于董事会。在20世纪初,尽管UM的规模还比较小,但它的两大治理机构——董事会与教授委员会之间总是出现冲突,不得不时常重新分配两者之间的职责,重新定位彼此的角色关系。在这个过程中,教授委员会从董事会那里争取到越来越多的权力。20世纪30年代,UM诞生了第一位全职校长,他需要与教授委员会合作来获得学术人员的信任。此时,教授委员会成员人数达到35人,开始参与大学的一切事务尤其是学术事务,并为董事会提供建议。20世纪70年代后期,教授委员会已经可以制定学术政策,而且其预算委员会可以决定学院的资金使用。1978年,UM教授委员会改名为学术委员会。至此,UM内部形成了以董事会、校长和学术委员会为主体的三元治理系统。其中,学术治理是UM内部治理和运行的核心。学术委员会就如同“大学的灵魂”,是履行UM学术承诺的共治社团,确保高标准的学术水平。

UM学术治理体系是以学术委员会为主体的治理系统。UM学术委员会的职责范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并监管大学的所有学术活动,保持教学和研究的高水平;决定专业课程的开设、招生注册、学位评定与授予等相关事务;制定管理学术事务的政策法规;批准并授予奖学金等学术荣誉;通过学部和其他学术单位(学术团体)进行交流;受理学生就大学机构或相关职员在学术事务处理上提出的意见和申诉等。关于不同的事务管理,UM学术委员会通常会授权给下设的8个常务分委员会:学术项目委员会、选拔程序委员会、教学发展委员会、教学质量保障委员会、研究性高级学位委员会、图书馆和学术资源委员会、申诉委员会,如表1所示。

总体而言,学术委员会明确规定了各项事务的负责主体与问责对象,每项事务都严格要求,以澳大利亚和国际上最好的学术实践为标准,要求分委员会定期审查和修订相关规则与条款,定期监管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确保所有学术项目的最高水平,确定相关政策适用的有效性。

UM学术委员会成员几乎代表大学内部所有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如名誉校长、校长、副校长(包括教务长)、学术主任、大学秘书长、院长、系领导、教授、学生会主席等,也包括专业人员。学术委员会的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等职位,都是通过其成员的选举而产生的。下设分委员会主席则是由学术委员会主席任命教授来担任。当前,据2016年的数据统计表明,UM共有学术人员(academic staff)4210人,专业人员(professional staff)3979人。UM学术委员会成员则多达532人,包括516名教授、6名副教授、博士生1人、非学术人员9人。UM学术委员会在每隔六周的周四下午,都会在帕克维尔校园的董事会会议室举行正式的常规会议。该会议由学术委员会主席主持,可以在大学社区网上找到正式的会议日程和会议记录。在每次会议上,都会讨论学术委员会下设的分委员会、校长、教务长及常务副校长的报告和建议,如果有必要则会对报告进行投票。每次会议有提问时问,所有的学术委员会成员可以向任何其他成员提出问题。另外,为了使学术委员会讨论的顺利进行,需要成员准备相应的简短汇报,提出一些真正与大学学术发展有关的、有意义的问题,如新大学建设规划,网上学习和新的晋升标准等。分委员会每年举行6-8次会议,要求其成员在会议上讨论和发言,并要求基于大学的整体利益而不是学部利益来做出决策。

UM学术治理体系的重要枢纽是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它是协调学术委员会与学术单位和分委员会之间关系的桥梁与纽带。然而,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并不是UM学术委员会的附属机构,而是属于UM行政体系的一个专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即是服务和支持学术委员会。作为相对独立的行政部门,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是由大学的学术秘书所主管,并由学术治理办公室所协助,其行政办公处也设置在校长办公区内,直接对政策与项目部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席负责。这一点充分体现了UM学术治理与行政治理的相关性,学术治理并非单单是由学术委员会包揽一切,还需要行政部门的协调与制约。事实上,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负有对学术委员会施以监督的职责,同时他们还负责开发、制定相关政策并对政策进行研究。如,2015年,学术秘书协同大学秘书处开展了对大学法规和条例的全面审查。这对于大学政策的历史研究是必要的,同时也为能在学术申诉听证会上做出决策提供帮助,而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行政人员则具备这种研究能力。

UM学术委员会也会将部分具体事务授权给各学术单位(如学部、研究院、系、研究中心及其他等)来管理和执行,定期对其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管。UM共有10个学部,包括建设和规划、人文、商业与经济、医学、科学、兽医、工程、维多利亚艺术学院和墨尔本公立音乐学院(这两者属于一个学部)、墨尔本教育研究院和墨尔本法学研究院。其中,最后两个研究院属于学部层次,而其他的许多研究院则归属于学部管理,如医学学部下设五个研究院,包括医疗、牙医、健康科学、人口和全球健康、心理学;人文学部下设两个研究院,包括人类学和社会科学;建筑、商业、工程和科学四个学部下面各设一个研究院。除了学部和研究院之外,UM还设置了系、研究中心和学术协会等学术单位,以使它们更好地组织学术活动。在底部沉重的金字塔结构中,许多学术活动是在基层学术单位进行的。

UM学术治理中的两个重要的事项是学术诚信与学术评聘,它们由副校长负责的专门委员会管辖,即:道德和廉政战略委员会,高级任命和晋升委员会。其中,道德和廉政战略委员会由首席副校长(负责学术研究)主持,制定研究过程中与学术诚信有关的政策,监管大学的研究实践,对学术指控做出回应。高级任命和晋升委员会是由教务长主持,主要负责审查和批准所有学部对教授、荣誉教授、副教授及讲师候选人晋升的提议。这两个委员会主管的同样是学术事务,但不归属学术委员会管辖,而是设在学校层面上,分别由首席副校长和教务长主管。为了保障学术权力,这两个小型委员会成员包括学术委员会的主要领导,即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副主席、研究性高级学位委员会主席是这两个委员会的当然成员,以确保了学术委员会在这些事务上的利益和优先权。

三、墨尔本大学的权力运行机制

大学内部静态的治理结构固然重要,而动态的运行机制亦很重要。权力是行走于治理框架上的一种影响力。大学内部治理涉及诸多不同的权力,包括董事会权力、行政权力及学术权力等。UM在学术治理中呈现学术共治模式,遵循了学术自治的机制、各层权力之问的协调机制以及不同系统权力之间的制约机制。

(一)基于学术委员会的自治机制

UM以学术委员会为主体的自治机制,充分发挥了学术人员的专业特性,以更有效的方式处理学术问题。UM学术委员会规模庞大,其成员代表了大学内部的重要利益相关者。通过下设分委员会的方式,学术委员会对各项具体事务得以授权,保障不同的学术事务由专门的学术人员处理和解决。大学的政策文件规定了学术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八个分委员会的监管关系、权责范围及议事规则等,使学术治理事务的权力分配明确、责任划定清楚,使各项学术事务工作的处理皆有章可循,并得以有条不紊地开展,保证各负责单位得以各司其职。如,《墨尔本大学法令2009》第4.1条详细地规定了学术委员会应向理事会负责的几个方面,《墨尔本大学学术委员会快速向导》进一步详细规定了学术委员会下设委员会的权力、职责及议事程序等事项。甚至对替补参会人员都有明确的安排。

信息公开透明是良好治理的应有之义,以避免学术事务处理在权力黑箱中操作。UM学术委员会及其下设委员会在举行常规会议时,大学支持服务人员对会议内容及会议程序进行详细地笔录和记载,正式的会议记录通过校院系统在线公开,使每一位大学社区的成员都可以在线获得,尊重所有大学人的知情权。同时,任何感兴趣的人员也可以作为访客或观察者身份参加学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会议,他们只需要在会议前至少一周经由秘书向会议主席提出申请即可,而会议主题等相关信息通常都会提前通知。由此,墨大学术事务的议事和决策过程被公开透明地呈现在公众面前,接受来自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审查和监督。这种机制,为大学学术治理机构的工作开展和权力的正确行使提供了约束力,为民主监督创造了重要的平台。

(二)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

由于大学独特的底部沉重的层级式结构,决定了学术治理需要学术委员会与各层学术单位的协调机制。学术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评估学术事务的政策、规则、指南和程序,但它必须保证这些政策能维持学术质量,并符合大学的需要。通过评估的方式来保障学术委员会监管政策的落实。评估的过程是双向性的和共治性的,旨在督促学术单位为教育管理规定的质量提供建设性的反馈。监管工作由具体的分委员会开展,定期开会讨论,确保有效落实复审工作。由于这种复审机制保证了学术惯例中学部的标准平等和跨学部的公平,分委员会制定的实际工作标准被应用到大学所有的学部,然后由分委员会每六周向学术委员会定期报告讨论结果和建议。例如,学术项目分委员会为每个学部或研究院分配两名项目委员会成员(一名主要负责,另一名辅助)作为指导者,负责提议新的学科设计和新课程规划等,保证学部或研究院运用正确的审批程序和恰当的方式向委员会提供意见和建议,进而帮助学部(或研究院)与委员会之间建立联系。

自2012年起,学部和学院的提案都要经过双审核程序:学术项目委员会秘书将提案交给主要指导者和辅助指导者,他们提出意见后上交到学术项目委员会。如果指导者的意见是同意的话,除非学术项目委员会的成员希望提案经过委员会讨论,否则,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学术项目委员会将采纳指导者的意见并作为委员会的意见上交到学术委员会。如果指导者的意见是不同意的话,那么学术项目委员会详细讨论提案,并向学术委员会提交独立的意见。总体而言,学术委员会是从所有学部中选拔学校的高级学术人员组成的大型的学术组织,其本质是要保证学校的学术质量。由于学术委员会成员在不间断地进行着跨学部的审查,从参与到学校的核心研究和教学活动,到了解学术活动的开展情况,委员会的成员与学术人员定期地在一起工作,从而培养了他们的共治意识和大局意识。

(三)不同权力系统之间的制约机制

在UM的学术治理过程中,学术委员会还必须与大学理事会、行政系统之间保持一种平行式制约机制,从而保持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平衡。UM理事会负责监管大学的一切学术活动,负责设立学术委员会,颁布大学宪章和法令,决定了学术委员会的权力、职能、成员及其主席的任命方式。然而,学术委员会并非理事会的下属机构,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彼此独立的。理事会的主要职责也只是监督和监控,并不负责学术政策的制定。由于理事会的成员不只有学校的职员和学生,还有来自学校外部的社区成员,因而学术委员会需要向理事会汇报其权责范围内的工作并提出建议,为理事会提供具有战略意义的准确而及时的学术事务信息。只有在与学术委员会协商之后,董事会才会决定依照大学章程建立或撤销学术单位,批准学术单位的名称、构成、目标、规模以及治理安排等。为了获得理事会的认可,学术单位的治理安排和制度设计必须符合董事会的要求。学术单位有职责和权力就相关事务向董事会和学术委员会做出汇报,也可以直接或间接(通过校长或教务长)就管理、研究和课程等向董事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建议。

学术委员会与行政机构也保持着平行的制约关系,前者接受来自行政机构的监督,行政人员参与学术事务也须得到学术委员会的批准,符合相应的学术政策与规定程序。正如上文提到的,学术治理结构中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是属于UM中央行政体系的一个独立机构,其主管领导为大学的学术秘书,并设有学术治理办公室,其行政办公处也设在校长办公区,直接向政策与项目部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席负责。学术秘书还负责对学术委员会各项工作计划进行连续性的管理与监督。这种交叉式治理结构,充分体现了行政机构与学术委员会之间的相互制约。比较特别的是,为了组织大学的学术活动,UM学术单位中的学系和研究中心可以由校长负责设置。不过,在成立这些学系和研究中心之前,校长必须与学术委员会和学部(或相关学术单位)进行协商讨论,并任命一位首要负责人。首要负责人需要保证其管理活动符合大学的政策条例,行政程序符合大学和学部或研究院的要求,贯彻落实学术委员会和学术单位的相关政策并确保成效。

UM内部的学术治理体现为以学术委员会为主体的学术共治体系,它连同以理事会为代表的法人治理、以校长为首的行政治理,共同构成了整体的大学治理体系。学术委员会与学术单位、大学理事会以及行政体系之间彼此协调与制约的机制,既保证学术委员会为主体的学术自治原则,同时获得了来自理事会和行政体系上的支持与理解,从而推进学术治理在整个学校运行中的核心地位。

四、墨尔本大学的学术提升战略

墨尔本大学的发展战略也是以学术为核心。UM校长Glyn Davis强调,大学的本质任务,即探究和分享知识。自2005年起,UM开始制定并实施了大学发展战略《提升敬重(Growing Esteem):UM的选择》,计划2015年发展为国内一流的、世界知名的大学,拥有独特的研究生教学模式并与社区保持强有力的联系。这些目标被概括为集研究、教与学、知识转化为一体的“三螺旋”学术提升战略。基于此,UM分别在2010年和2015年,不断审视自身发展和国内外环境,进而更新其发展战略。

早在1996年,UM就开始酝酿和凝聚足以指引墨尔本大学的愿景、目标和战略,邀请所有的教师、学生和同行参与大学未来的讨论。他们敏锐地发现,研究已成为一项全球性事业,许多领域的知识进展依赖于国际性资金、大规模的合作团队和网络、共享的数据库以及合作产出,而新的全球排名系统对大学的评价,主要基于对诸如研究者个体的研究引用量和全球关注度的衡量。同时,他们也深刻地意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高等教育国际市场上,他们的本科生教育超过大多数其他国家,但是研究生层次的教育和研究上的声誉则远落后于美国、部分欧洲国家和新出现的亚洲大学引领者。作为公立高校,UM和其他公立大学一样遭受到澳大利亚公共财政经费的大幅削减。因而面临着公共资金的降低、更多地依赖于学费和研究合同、产出更多研究的要求、吸引最好学生和学者的激烈竞争等挑战。在这种背景下,UM必须适应国家政策背景和国际标准的变化,平衡传统的教学和研究使命与满足经济的、专业的和社区优先事项的新期望,既要承担公共责任与使命,又要依赖于市场驱使的全球竞争。基于此,他们制定了大学发展战略《提升敬重》,来回答一个永恒的问题:当今时代,UM应该如何追求它的校训——提升未来一代的尊重,实现途径是基于“三螺旋”理念:研究、教学和知识转化,为其学生、教师和社区提供一所世界上最好的大学。

UM在研究、教与学、外部参与项目上的卓越成就得益于许多动力因素,治理、财务、人事、信息、行政和服务等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三螺旋”成为UM的新愿景,代表研究、教与学及外部参与项目在大学的核心地位。首先,研究是“三螺旋”的第一链,包括新知识生产体系、新观念的开发和新技术的实验。这些活动引导学生如何学习,并提供一个校外参与知识的平台。其次,教与学是第二链,通过最新的研究来阐释观点,逐渐培养学生提问的习惯,以理解知识的本质。通过优质毕业生,UM扩大了社会影响。最后,第三条链是参与度,包括学术界与社会之间的多维度互动,诸如知识合作与发展、国际性活动,大学借此参与公众讨论,影响国家的政策,把研究、教学与工业、商业联系起来,发展与校友之间的深度利益关系,并真正地作为国际性机构发挥作用。自2005年实施“三螺旋”战略以来,UM已成为世界上重要的高等教育提供者之一。然而,UM忧患地感知到,财政状况、学生安全问题以及亚太地区的快速发展在影响着学生流动的趋势。2009年,联邦政府采纳Bradley高等教育审查和国家创新文化体系审查,解除了对学生规模的管制,采取研究生的全额资助等举措。由此,UM必须定期地审查和完善其发展战略,继续适应国家政策和国际标准的新变化和变化的国际高等教育市场,提升世界大学排名名次。

2005和2010年《提升敬重》战略所确立的议程,都已被整合到大学的所有活动之中,这些活动皆有利于墨尔本卓越圈的自我强化。2015年的《UM战略规划2015-2020:提升敬重》,并不是重复《提升敬重》战略或者修改近来的变革,其任务是致力于完全实现这个愿景,同时调整规划的要素以回应国家和全球的变化,并满足不断增长的研究和教育需求。如今,UM已经基本实现这些目标,不仅是澳大利亚排名第一的大学,而且是“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发展最快的100所研究型大学之一,在世界上最好的大学中排名前40名。2015年规划体现了UM的可持续发展原则,达成教学、学习、研究质量和影响力在全球瞩目的志向,培养学术人员和专业的员工,依靠稳定的财务经费和基本建设项目,支持一所现代的世界一流大学。此外,UM正在依靠它日益增长的学术声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开拓国际化教育和研究市场。近期,UM发起一项资金募集运动以支持开拓性的研究和教育,致力于2017年实现5亿美元的目标,这个项目运行良好,正把世界上的UM校友和倡导者联系起来。UM的参与度战略也在日益成熟,已通过Carlton Connect提议、Victorian生命科学计算动议,Peter Doherty学院、墨尔本政府学院、墨尔本教育研究院和墨尔本研究院建立了与IBM、CSL以及生物医学领域中最好的医院和医学研究机构等的合作。

在UM学术治理中,各项学术发展事务包括学科建设、教学与科研等,皆是以国内第一和世界上最好的实践为标准,凭借良好的学术治理体系来支撑以研究、教与学、知识转化为核心的发展战略,从而为其快速发展为世界一流大学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正如Aghion所认为的:良好的治理包括支持性的规则框架、自治、学术自由、领导团队、战略愿景以及卓越的文化。这些良好的大学治理特征,在墨尔本大学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当前“双一流”建设的背景下,墨尔本大学发展经验对中国高校学术治理现代化建设具有借鉴意义。(2018年7月第34卷第4期 韩梦洁,大连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国际比较;白晋延,大连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教育学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国际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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