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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作者: 来源:教育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1-05-19 阅读次数: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主要背景。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亲自督战,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推动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谱写了世界减贫史上的“中国奇迹”。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全方位、突破性和深层次的重要进展。最显著的成就是贫困家庭学生辍学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实现动态清零,贫困学生实现应助尽助,贫困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发生了格局性变化,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奠定了坚实基础。最直接的表现是帮助数千万贫困家庭学生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和高等教育、扶持就业创业、推广普通话等实现脱贫。最鲜明的特色是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干部接受了一场深刻的国情教育,所有直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尽锐出战,教育系统全员参战,培养锻炼了一大批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干部师生,把一篇篇论文写在大地上,一份份成果应用到扶贫中,使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成为立德树人的大课堂。最重要的成果是建立了一整套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的教育脱贫攻坚领导决策体系、责任落实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对口联系机制等,为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支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累了宝贵经验。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要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深刻认识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举全系统之力,统筹推进、攻坚克难,为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作出教育应有的贡献。

二、请介绍一下《意见》研制过程。

答:《意见》的研制主要分为以下三个工作阶段:

一是文件研制起草。2020年12月,组织力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扶贫工作、“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要求,研究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明确文件框架和主题内容,形成《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2021年1-2月,广泛征求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原国务院扶贫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75所直属高校、14所部省合建高校以及教育部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逐一研究和修改完善。

三是修改完善成稿。2021年3月以来,根据各方反馈意见进行反复研究、修改、完善,形成《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印发。

三、请介绍一下制定《意见》的总体考虑。

答:在制定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四点考虑:一是保持总体稳定。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系统梳理研究现有教育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该创设的创设,确保政策连续性。二是突出有效衔接。把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全方位对接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推进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的平稳过渡。三是注重经验传承。把教育脱贫攻坚体制机制延续到巩固拓展成果和乡村振兴上来,以乡村教育的振兴助力乡村的振兴。四是强化育人为本。把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为立德树人和思政课堂的重要内容,鼓励干部师生积极参与、深度实践,并加强学生励志教育、感恩教育,激励学生向着美好生活奋力前行。

四、请介绍一下《意见》的重点任务。

答:《意见》强调,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保持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全方位对接农村低收入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明确了四大类20个方面任务。建立健全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长效机制,着眼长远,强化机制建设,从控辍保学、办学条件、信息化、教师队伍等方面作出部署,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建立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相对接,明确了学生资助、营养改善、教育关爱、就业帮扶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接续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工作举措,以脱贫地区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提出了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推广普通话、帮扶育人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延续完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继续推进高校定点帮扶工作,优化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持续实施高校对口支援工作,继续实施系列教师支教计划。

五:请介绍一下《意见》保障措施。

答:《意见》出台后,为指导各地抓好工作落实,我们制定一系列保障措施。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及时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机构、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系,实现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的平稳过渡。二是在政策保障方面,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优化教育财政支出重点,将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教育“十四五”规划,研究探索各类金融机构的支持路径。三是在考核评估方面,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开展乡村振兴考核和乡村振兴督查,推动各项教育举措落实,并把落实情况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四是在社会参与方面,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推进乡村振兴浓厚氛围,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相关链接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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