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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四链融合”发展的理论逻辑、现实困境及对策审思
作者:蒋菲 郭淼磊 来源:大学教育科学 发布时间:2023-09-21 阅读次数: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集聚创新创业要素与资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形成社会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良好生态环境。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是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并强调“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可以说,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但目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不健全,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各行为主体之间协同、联动乏力,在育人理念、平台建设、资源整合等方面存在融合程度不高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创新创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从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和创新链“四链融合”角度来审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现实困境,探寻其发展对策,建立各链条间的联动机制,提升学校、企业、科研院所及政府等主体创新创业教育的参与度,对提升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相关研究综述

创新创业教育与传统高校以传授科学知识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不同,它是以培养人的高阶能力即“运用、批判、创新”能力为核心的能力型人才培养模式。学界对于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研究主要聚焦于两个方面:一是国外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研究,主要从宏观层面研究政府与市场驱动模式,以及从微观层面研究高校模式,如斯坦福模式、剑桥模式和京东工业大学模式。通过对国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演进历程进行考察分析,发现美国、英国等高度重视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优化大学、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协同关系,政府出台扶持政策、企业提供实践基地与平台、高校主导实施人才培养,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二是国内高校经验模式研究,通过总结我国近年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经验,研究如何面向学生整体,系统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整体实施。如强调多元主体全流程参与的“三位一体,三创融合”模式,以及针对创新创业教育困境的“精准化培养”模式等。国内学者提出在教育生态理论视域下建立政府、学校、产业间的联动机制,构建创新创业教育共同体,高校应该与企业、社会三位一体形成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中的“三螺旋”,共同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的创业实践。随着国内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深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范式已突破校内封闭式的教育循环,演变为“产学研用”相互融合的教育生态模式。

国内有学者提出,要构建开放、协同、共生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指标体系[13],这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其背后遵循的是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协同发展逻辑,目的是培养高胜任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基于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四链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能有效联接和配置创新创业要素和资源,不断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从需求侧入手,与产业链精准对接改革教育链是优化创新创业教育系统的内生动力;积极融入创新链,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可为教育链、产业链发展奠定良好基础;通过产业链对创新链的拉动作用,有助于集成更高水平的创新成果;人才链是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交互作用的结果,可为产业链和创新链提供智力支撑。可见,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四链融合”教育生态模式是改革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新范式,是促进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四链融合”发展的理论逻辑

本文基于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四链融合”模式,通过分析促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多行为主体协作机制,构建协调教育资源、人力资源、产业资源和创新资源相互整合和相互促进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理论框架(如图1所示)。

(一)多行为主体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动力源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行为主体包括政府、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等。从整体上看,各行为主体相互协作,保持着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系统的平衡性和联动性。

高校是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主阵地,通过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创新教育模式,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高素质专门人才。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出人才需求和创新需求,从前端的研发、中端的生产和后端的服务三个维度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技术创新,将科教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同时为人才培养、科技转化提供资金、设备等良好支持平台。科研是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支撑,科研机构通过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围绕产业发展、产业需求进行科学研究,建设科技重地。政府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目标导向和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各类创新创业人才是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以及政府等机构进行创新创业活动的培养对象,也是企业、科研院所的重要人才支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政府等行为主体之间存在着交互影响、相互制约、共享共治的网络化关系,相互的作用力与影响力是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

(二)“四链”构成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新生态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撑。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和人才链构成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新生态。

教育链。从广义上说,教育链是指以学习者为中心,由社会群体共同参与建设,实现终身学习、数据保全、信息共享、价值流转的国民终身教育体系。从狭义上说,教育链为高校通过学历教育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是高校开展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及国际交流合作教育的全链条。本文所称“教育链”是指高校在人职匹配理念指导下,教师、学生、家长、用人企业多主体参与,通过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实现高质就业的教育链条。其基本环节包括资源投入—科研训练—专利转化—高质就业,其核心主体是高校。

产业链。在西方经济话语体系中,产业链阐释为生产系统、商品链和增值链等概念。我国学者认为产业链是基于特定逻辑关系和时空布局而形成,以供给与需求关系为纽带的上下动态关联的链式组织,其主要载体是企业和产品,关键核心是上中下游企业供需配套。以技术为驱动的产业链,其基本环节包括基础产业—技术研发—新型产品—市场拓展,其核心主体是企业。

创新链。创新链的核心是技术创新。从企业外部关系看,创新链是企业间建立以分工合作为基础的竞合关系,形成技术创新的链式流程结构,其本质职能是以创新为纽带,实现从新思想到新技术扩散的系列活动,目标是改善创新生态环境。本文选取产业视角,认为创新链是以知识创新活动为基础的链式结构,以产业技术创新为核心,以产品创新为目标,连接各类创新主体,推动知识经济化、技术产业化以及创新体系的不断优化。其基本环节包括要素整合—研发创造—产业对接—社会效用,其核心主体是科研机构。

人才链。从教育系统内部来看,人才链是指通过高校专业教育培养的各级各类人才梯队链条,如以学历教育形成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层次梯度链;从教育系统外部来看,如企业管理人才链、技术人才链与作业人员人才链等。本文所称的“人才链”是指通过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培育创新创业人才,为企业、产业提供人力储备和使用的人力资源链条。其基本环节包括职业要求—双创教育—岗位技能—双创人才,其核心主体是学生。

(三)“四链融合”多主体协同促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既要有学科专业、课程教学、师资队伍和实践平台等教育要素的改革发展,还要具备很强的生产要素、创新要素的整合升级能力。由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正是通过“四链”的融合、协作机制来整合教育要素、生产要素、创新要素和智力要素,协同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发展。

产业链在“四链”中处于主导地位。高校要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和教育链,从需求侧定位,推进供给侧改革,促进创新成果的集成和双创人才的培养。产业链可以提供教育链和人才链所需要的多种资源和创新要素。以产业链需求为导向,对标产业高质量发展对人才的知识体系、能力结构要求,推进教育链和人才链的供给侧改革,推动产业链上的资源要素向教育链、人才链流动,把技术创新和知识创新有效结合起来,从而有效衔接创新链,实现人才培养资源和创新要素的相互孕育、相互协同和相互促进。教育链通过人才链对接产业链和创新链。高校从课程教学、实践实训、学科竞赛等各培养环节入手,与社会、企业之间联合办学培养人才,以人才链为媒介全面对接产业链和创新链,实现人才供需匹配。创新链赋能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科研院所通过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构建各类平台和载体,推动创新链上的创新要素转化为教学要素,把创新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同时,高校将创新要素全程、全方位贯穿于人才培养、产教融合进程中,从而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总之,“四链融合”、相互作用,可协同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四链融合”的本质是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和政府等行为主体及其相互作用构成的教育生态链条之间,通过相互融合、相互协同、相互作用,促进具有整体协同性和动态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创业教育的过程。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根本在于改变不同主体行为,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合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和创新链通过产学研用融合形成一种网状组织结构,有助于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和按照社会市场需求整合教育要素、产业要素和创新要素。

“四链”各要素的整合度越高,创新创业教育各要素的整合效果就越好。由此,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可以看作是通过不断提升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和创新链各链条上行为主体的理念、资源、需求协同,来推动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种变化过程。

三、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四链融合”发展的现实困境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是一个多行为主体共同参与共建的系统,各行为主体之间理念认知、资源禀赋、发展需求迥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的提升取决于改变不同主体行为,形成教育合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水平既受到教育链、人才链本身的综合改革及产业链、创新链行为主体参与广度和深度的影响,同时又对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之间的融合发展起到推动作用。近几年来,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在课程构建、实践活动、培训与指导、实践基地建设、资金支持及相关政策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当前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仍然受到了“四链融合”体制机制不完善及系统结构运行不协同等因素的制约,从而影响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一)发展理念不同步,缺乏共构原动力

首先,“四链”各行为主体在目标导向性上不一致。目前教育链、人才链尚未真正突破以学校为主导的“封闭式”传统教育理念的羁绊,主要围绕教育考核指标开展育人工作,对企业需求缺乏深度分析,表现在创新创业教育偏离产业需求,尚不能有效对接产业链、创新链,在合作目标、合作方向、合作内容等方面缺乏深入探讨和谋划,没有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而产业链、创新链主要以适应市场竞争需要、以盈利和税收为目标开展生产工作,与教育链、人才链在利益诉求与服务能力方面存在不对等,与高校的合作意愿较弱。据统计,2019年与高校合作实施协同创新的企业占比仅为11.6%,可见产业链和创新链各行为主体的协同责任观念不强,尚未真正意识到联合教育链和人才链协同育人、优化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缺乏持续投入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实训平台等育人资源建设的动力。

其次,“四链”各行为主体在发展逻辑上具有不一致性。高校是按教育逻辑进行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和课程体系的建设,而产业链、创新链是按产业逻辑开展生产和技术创新。由于发展逻辑的差异性,当前高校培养的各个层次、各种类型的人才标准,与当前产业链、创新链现实岗位上的需求不匹配,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存在“断链、弱链、缺链”情况。“断链”表现为培养的人才滞后于产业发展的要求,无法支撑产业发展的需要;“弱链”表现为人才培养专业标准与职业要求不匹配,毕业生就业难而企业招工难的现象突出;“缺链”表现为新兴产业急需人才培养乏力,人才不够用不好用的问题突显。究其原因,根本在于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存在脱节、错位、缺位等情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适应性不强。

再次,“四链”各行为主体在科学研究上存在“各自循环”的现象。高校、企业、科研机构之间科技创新活动碎片化、孤岛化问题日趋严重,缺乏集成创新。由于科研机构、高校科研课题组等主体的考核内容通常涵盖相关论文、研发经费和一些奖项,导致高校、科研机构热衷于“申请课题—开展研究—通过评审—再申请课题”的循环,看起来科学研究欣欣向荣,但实则可以实现商品化、产业化的成果不多。而产业部门由于现有科研成果转化率低而陷入“引进技术—生产产品—技术落后—再引进技术”的怪圈,在全球产业链下游徘徊,缺乏产业迭代升级的创新力。在各自的科创“闭循环”中,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等主体对产学研协同共构的认知相对滞后,往往更注重科学理论产出,而忽视了市场指引和反哺教学,参与市场竞争和协同育人的动力不强,从而导致研究成果普遍缺乏市场价值和教育意义。

(二)治理体系不协调,共构机制不健全

一方面,“四链”多元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治理结构不完善。在治理逻辑方面,产业链遵循市场逻辑,教育链遵循教育逻辑,人才链遵循发展逻辑,创新链遵循价值逻辑。从孤立的角度看,各链条在治理逻辑上具有不一致性;而从系统的角度看,各链条遵循产学研用一体化逻辑,且贯通始终。但在产学研用一体化治理逻辑下,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建不够完善,尚未构筑起能够适应“四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组织框架,尚无法律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产业链市场化程度高,如果投入大量的人财物资源而没有利润,难以保持持续高效的资源转化;各类创新主体之间创新资源的关联度和融合性不足,出现创新碎片化、技术孤岛化问题,不能协同支撑产业链发展;高校不够重视产业链的资源优势,而自身却缺乏资源禀赋和市场化运作能力,又缺乏环境要素的有力支撑,导致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建设水平低下、功能不足、效用发挥有限。

另一方面,“四链”多元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治理机制不健全。产业链所涵盖的产业系统实行市场经济体制,采用的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教育链涵盖的教育系统实行事业单位体制,执行政府计划主导性的大学制度,两种系统之间呈现出体制机制不兼容的问题。产业链和创新链的研发、采购、生产、测试等核心部门按照产业逻辑配置企业资源,而高校教育链、人才链的教学资源大部分来自行政拨款,产业链、创新链的知识与资源缺少流向教育链、人才链的渠道。由于缺乏科学的耦合制度,创新创业教育系统在整体规划—系统共构、资源协调—项目共管、利益分配—风险共担等方面存在缺陷;由于缺乏完善的协同机制,多个共构主体间在信息、资源和决策协同共享的过程中存在梗阻。因此,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出现建设目标和功能定位不明确、资源供给不到位、管理运行不顺畅、建设运行不稳定等问题。

此外,“四链”多元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治理效果不明显。当前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尽管整合了各个领域的资源,但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往往容易忽略整体发力的重要性,使其内外系统资源要素不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而造成功能分化和效能损失。在宏观方面,目前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尚缺乏对各行为主体间权威高效的协调机制、长期的战略筹划以及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从而无法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造成了资源的供给不足或重复供给,致使创新创业教育所需的资源难以在不同部门、不同高校或者不同院系之间进行有效的衔接和互动,教育资源的共享机制和交流机制缺乏全局性的有机整合,特别是知识生产、技术创新领先的企业如何实现知识、资源向教育链、人才链转化缺乏渠道路径。在微观方面,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专业教育、实践教育、双创教育等教育子系统之间存在资源割裂现象,缺少“双师型”师资,硬件设施等资源整合度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共享共建共治的协同效力。

(三)发展需求脱节,联动对接不紧密

首先,高校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脱节。高校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的关键“结合点”,应面向经济主战场,主动链接区域、行业、企业发展需求,优化人才培养体系。但目前高校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脱节的情况依然存在。从宏观上看,我国部分高校简单模仿或照搬经验,在专业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存在趋同现象,致使高校学科专业建设与地方产业结构、特色发展需求脱节,很难形成各自的核心竞争力。从微观上看,高校课堂教学内容注重传统的知识传授,没有突出强调创设高度贴近企业家真实世界的学习环境,教学内容对最新科技成果关注度不高,没有将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教学的主要内容;教学方法上注重灌输式等传统教学方式,没有突出“实践导向”的探究式教学方式,不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其次,实践平台建设与现实诉求脱节。在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过程中,部分高校脱离社会发展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脱离产业链现实诉求,在实践教育内容上忽视科学性和实用性,在平台组织结构上忽视开放性和融合性,盲目跟风、追求形式,实践平台建设难以满足学生对创新创业训练的需求。目前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最主要的实践平台是“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项目。这些比赛虽然为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仍存在着比赛轰轰烈烈,而实际成果收效甚微等问题。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此类平台建设向赛后转化拓展不足,没有做好项目对接与运营工作,没有将一个成功的创业计划由想法转化为商机,没有促使更多的创业计划落地生根,产生实际效益。

最后,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脱节。高校在教师考核和职称评聘中,依然重视考核SCI论文、国家级平台及科研项目,企业委托项目的受重视度低、影响小,没有将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性的横向课题作为重要考评指标。在学术性评价指标导向下,高校教师对接“教产研”的观念淡薄,从而致使科研项目产业化和科研成果市场化的动力不足。根据有关统计和调查报告,2020年我国高校R&D课题经费中来自企业资金的仅35.4%,地方高校R&D课题来自企业的资金更少,高校的有效发明专利实施率也只有16.2%。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数据显示,我国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36.7%,而高校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仅为3.9%。可见,高校研发项目脱离市场和企业需求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方面高校大量科研成果没有实现产业化应用,而另一方面企业存在大量的技术难题、科研需求,迫切需要联合高校开展创新攻关。

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四链融合”发展的对策审思

审视当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我们亟需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协同育人理念,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加强发展需求对接,优化政策“补链”环境,推进“四链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构建与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协同育人理念,健全“四链融合”运行机制

形成“人才强链”的培养共识,强化协同育人理念。强化协同育人理念,是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四链”各行为主体要以协同育人理念为指导,积极参与到创新创业教育中来,不断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运行机制的完善,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合力。为此,各链条主体应树立“多元开放、四链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观,统一“人才强链”的人才培养共识,强化协同育人理念,构筑各链条主体资源共投、项目共建、运行共管、人才共育、利益共享的创新创业教育全链条融合的生态系统,并落实到工作部署中去,形成“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的育人格局。

建立信息沟通与决策、利益分配及风险分担机制。一是建立信息沟通与决策机制。“四链”各行为主体在发展理念上存在差异性,要建立开放、畅通、协商、互动的信息沟通与决策机制,最大程度弥合参与主体在组织文化和利益诉求等方面的差异,通过加强沟通与对话,形成共投共建共管共育共享的协同育人理念。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沟通与决策工作中的独特优势,使内外沟通由传统工作模式拉近至“指尖到眼睛”的距离,拓展各链条主体间的沟通深度和广度。二是建立利益分配及风险分担机制。要充分认识“四链融合”下的合作兼具教育性和经济性,充分考虑和保障产业链的利益诉求,尽可能贴合创新创业教育系统各链条主体的理念认知、权益诉求和主体行为,从合同上厘清成果产权归属、利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等问题,注重培育主体间的相互合作与信任机制,构建赋权模式下的利益分配及风险分担机制。

建立资源要素整合联动机制和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资源要素整合联动是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要通过共建产业学院、共建课程资源、共建实践基地、共建师资队伍、共投项目开发以及协同推进“四链融合”的创新中心、大学生创业园区、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等配套项目的建设,形成政府引导、高校主持、社会参与的资源联动机制,集聚和整合校内外资源要素,增强资源要素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的持续性支撑作用。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是实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各链条协同互促和动态耦合的重要手段。要围绕创新创业教育目标,根据各链条工作特点,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通过增值评价考核各链条主体的工作质量。要根据不同的阶段和项目需求,对各运行机制之间的耦合性和协同性进行评估,适时做出必要调整,增强其在创新创业教育系统构建运行中的正向耦合效应。

(二)加强发展需求对接,增强“四链融合”适应性

加强专业结构与产业发展需求对接,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动态调整力度。高校应从产业结构与产业发展需求出发,结合行业特点和区域实际,调整专业结构,建立起适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性的专业体系。高校应积极与地方产业对接,在依托产业链优化自身学科专业布局的同时强化科技创新,并以资金、人才、知识、科技、信息等为纽带与企业进行深入合作,协同建设创新创业型专业群,共同协商确定培养目标、规格及方案,切实促进学科专业建设及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同时,高校应建立产业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新机制,完善学科预警和专业退出管理办法,对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要加大动态调整力度。教育主管部门每年要定期发布省级层面的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产业人才需求报告和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分析报告。高校要通过有效对接相关需求,进一步提升专业建设水平。

加强课程建设与产业发展需求对接,促进课程资源建设和教学方式改革。高校要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发展需求,在课程建设中突出实践性、创新性、开放性,注重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强化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要注重通识教育,开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创新创业实践、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课程;大学生要强化专业教育中,开设科学研究训练课程(科技文献阅读及科研训练、科技文献阅读及产品研发)、体现学科专业和行业科技发展前沿的微型课程模块。高校可与企业合作开发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创新创业案例库,扩充优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资源。除此之外,高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并将其纳入学分认定范围;要改革教学方式,推进“项目驱动”与“案例教学”相结合,设置情境化实操项目,推动学生从理论学习走向注重实践能力培养,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加强科技研发与产业发展需求对接,促进实践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高校要积极面向产业需求,打造“人才培养—科创活动—成果转化”的协同创新中心、大学生创业园区、创新创业训练中心等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政府、高校和企业要共同整合区域公共资源与产业资源,携手共构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创业孵化链的融汇互通,从而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与孵化链的有效衔接。同时,“四链”各行为主体要加强协同合作,加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力度,以科技立项的形式,资助学生、教师、企业导师组成跨学科跨专业创新团队,对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学科领域有创新创意创业价值、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和发明创造等,加大扶持开发力度,创设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条件支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三)优化政策“补链”环境,加强制度保障建设

发挥政府主导职能,完善政策体系顶层设计。政府应牵头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的相应机构,对创新创业教育政策进行顶层设计、组织具体实施,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政策支持。要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财税支持、项目扶持、平台建设、金融投资等各种扶持政策,引导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等创新创业全链条主体强化协同育人理念,共构创新创业教育系统的原动力。政府通过打造各层级、各要素协调一致、紧密配合、相辅相成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政策体系,减少机制性障碍,打通各链条主体之间的资源流通,为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从而激发各链条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协同育人的动力。

优化创新创业教育政策指向,保障政策内容精准。在制定创新创业教育政策时,应把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和重点需求作为指导原则,在充分尊重创新创业教育基本规律的基础上,探索与大学生自身创新创业需求、地方产业发展需求有机结合的制度体系。政府应大力扶持应用性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在项目立项、经费支持、成果评价等方面向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有效对接的科研活动倾斜。各级政府可将科技创新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考虑,逐年提高科技支出在一般预算支出中的比重,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R&D投入标准,确保投资强度。此外,政府应发挥政策主导作用,促进人才向产业集聚。支持高校和研究所科技人员在企业中兼职,鼓励高科技人才以区域产业需求为基础进行科研攻关,带着科技成果入股,促进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的转化,推动新兴业态、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健全政策实施机制,强化政策执行功能定位。一是教育主管部门应将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纳入衡量办学绩效的标准体系中,利用大数据平台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外部评估,引导高校培养一批懂专业、懂管理、懂市场的复合型人才,推动更多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二是在高校教师的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等与教师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中,要将创新创业成果、学术创业、科技创业、企业科技创新服务、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等作为重要成果依据。三是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创新创业领域的各项激励措施,鼓励和促进自主创业及企业创新研发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对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中小型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对重大产业项目和科技突破性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优惠的信贷支持;鼓励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推广、科技交流等各种形式的科技服务,促进科技服务与科研创新平台的协同发展。

五、结 语

本文基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四链融合”发展的理念,从人职匹配、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等视角阐释了“四链”的内涵与实质,诠释了“四链”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之间的内在关系,分析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四链融合”发展的理论逻辑,论述了“四链融合”的实质是促进不同教育主体之间深化协作,加强供需对接,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在“四链融合”视角下,本文探讨了当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的理念矛盾、资源窘况以及对接困境等问题,审思并提出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对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系统是复杂而多样的,从“四链融合”的视角优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在发展中秉持协同育人、治理优化、需求联动等理念和做法,有利于提升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网络首发日期: 2023-09-04 2023/5·总201期 蒋菲,博士,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郭淼磊,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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