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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五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研究
作者:王成东 蔡渊渊 来源: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学报 发布时间:2022-05-24 阅读次数:

引 言

在创新创业驱动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创新创业教育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并受到政府、高校与社会的多方关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不仅明确了高等学校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主阵地的地位,而且标志着我国双创教育进入了政府主导推进的新发展阶段。然而从我国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实践来看,目前,双创教育还存在师资力量不足、课程体系有待完善、软硬件基础薄弱,以及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等问题。因此,探索能够有效整合高校、政府与社会多方资源,并能对各类资源进行高效利用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成为促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本研究基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多元主体参与的特征,设计由高校、学生、政府、平台与中介机构等多元化主体有机构成的“五位一体”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框架。本文的研究成果对丰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进而推动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参考价值。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综述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国内外学者针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问题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相关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建问题进行研究。如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目标方面,Jones和Jack认为,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在于培养创业思维。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整体设计与建设方面,唐国强等提出涵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教育课程体系、创新创业师资队伍等方面内容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杜辉等以北京地区高校的数据为例,构建基于“三链共生”模型的校企协同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叶正飞构建了基于产教融合的地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共同体,指出该共同体对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具有重要的作用。而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构建方面,赵亮尝试重构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全新课程体系;卿春等基于“三螺旋理论”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共同体构建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大学、产业与政府协同创新的新体系。

二是在创新创业教育组织与评价方面进行研究。在创新创业教育组织方面,陈耀和李远煦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组织变迁进行研究,指出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组织变迁的主线可分为酝酿期、萌芽期、自主探索期和全面建设期四个阶段,创新创业教育组织将持续变革。

在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方面,相关学者一方面对创新创业教育绩效评价进行了研究,如卓泽林等人的研究表明,创新创业教育绩效主要受到创新创业的保障机制、组织领导、课程体系、教学管理和师资建设等因素的影响,并进一步研究了创新创业教育绩效评价对创新创业教育的作用;Bullm从输入和输出等四个方面对创业教育效率开展评估;贾建锋和姚旭生基于消费者导向评价模式理论的视角,从反应层、学习层、行为层和结果层四个层面设计了具有4项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和22项三级指标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另一方面,学者们对创新创业教师能力的评价进行研究,如向敏等对全国各省596所高校的双创教师

的双创教育能力和提升要素进行调研,而后通过多元回归分析对数据进行处理,得到关于教师双创教育能力提升的回归模型,发现创新创业培训等要素对双创教师能力提升有着重要作用,并据此提出相对应的提升教师双创能力的建议。

此外,国内外学者还对创新创业教育的评价监测进行研究,如李亚东和朱伟文从研究视角、指标研制、评价工具和监测平台等方面,就创新创业教育评价监测深化研究提出相关建议。

三是对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与路径进行研究。如冯青基于台湾地区大学的个案分析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路径选择与实施策略进行研究,提出了以模块式、驱动式、差异式和融入式为主要特征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胡英芹和吴坚以美国贝勒大学为例,研究了美国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路径,提出了提供国际创业项目、引进政校企多方社会资源等具体创新创业教育路径;王雁等构建了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模式;卢燕对创客时代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路径进行研究,提出实行产学研合作、推进创客空间建设、融合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等创新创业教育路径;郑俐指出,运用SYB(start your business)模式培养创新创业新型人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四是对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整合问题进行研究。如钟淑萍等提出了建设“内合外联,集成合力”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整合路径,以此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释放教育新动能。

五是对创新创业教育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如徐新洲阐述了创新创业教育与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发展的内在逻辑,提出从政府、行业、企业、高校以及科研机构等多维视角促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Leonidou等研究了各类利益相关者参与对创新管理和后续创业管理的影响,并揭示了创新创业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间的互动关系。

六是对创新创业教育效应进行研究。如Gorman等认为创新创业教育有助于培养创新创业者开放的创新精神。张蓉的研究表明,创新创业教育有助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区域经济产业结构优化目标的实现;陈建录和袁会晴认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应凸显工匠精神,以更好地培养技能型人才;顾晶晶的研究表明,创新创业教育对大学生就业满意度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通过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研究成果的梳理可以看出,相关学者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建、教育组织与评价、教育模式与路径、教育资源整合、教育影响因素与效应等方面取得了大量极具借鉴价值的研究成果。上述研究成果的取得不仅为后续研究提供了研究基础与成果借鉴,而且为后续研究指明了方向。进一步分析发现,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虽然已经成为国家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仍面临教育资源不足、配置不合理,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尚需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等问题。因此,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及资源配置问题进行针对性研究,已成为双创资源约束背景下,促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双创战略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

二、“五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框架设计

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高校与学生处于中心地位,而政府、平台与中介机构等主体则在此过程中发挥引导与支撑作用,五方面要素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各司其职、协同作业,从而形成完善且高效的“五位一体”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

“五位一体”模式下的创新创业教育主要依托于高校开展,高校是该模式下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高校拥有教学设施设备、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实践平台等资源,是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高校一方面依托自有资源开展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为学生的创新创业提供师资、知识和技术支持;另一方面,高校又承担着协调政府、平台与中介机构各方关系的职能,通过“双导师”和“产学研用结合”等多种方式共同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开展。

“五位一体”模式下,学生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客体,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不仅要基于自身的知识、能力与素质储备,依托高校、政府、企业与园区等主体提供的支撑与保障,积极开展创新创业的知识学习与能力塑造,促进创新创业项目落地;而且应依托“五位一体”模式的优势,多方获取政策、资金、信息、技术与服务支持,推进创新创业项目又好又快地实现发展目标。

“五位一体”模式下的政府作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推动、引导和管理主体,主要包括教育、人资、社保、税收和科技等政府机构。政府不仅可以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政策、资源和公共服务的直接支持,而且可以通过完善市场规则、引导资源流向、促进产学研用多方合作等方式间接促进高校创新创业的发展。

“五位一体”模式下的创新创业教育平台不仅包括校内各类双创实践平台,更重要的是由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创新创业园、开发园区等主体构成的校外双创实践平台体系。在具体的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学生首先应进入高校内的孵化器进行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的初期运作,而当项目进展到一定阶段后则由学校转入政府的孵化器或加速器,以获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五位一体”模式下的中介体系由金融中介、人力资源中介、信息中介和知识产权中介,以及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构成。中介作用的发挥可为高校学生在创新创业过程中获取高质量、低成本的创业资源与中介服务,从而润滑创新创业过程,降低创新创业成本与风险,提高创新创业效率。

综上所述,高校“五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以高校为教育主体,学生为教育客体,通过学生、高校、政府、平台与中介等多方主体作用的发挥与协调,打破了传统以高校为主体或以“产学研”三方要素为主的教育模式,可体系性地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高校“五位一体”创新创业

教育模式框架模型如下图所示。

三、“五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实施

“五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是围绕学生实施的,因此其实施过程首先要基于OBE理念对学生的创新创业培养目标进行揭示。在揭示学生创新创业培养目标时,要根据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要求,凝练其在创新创业方面对学生提出的素质、能力,乃至人格特征等方面的要求,从而为学生培养提供依据。

高校作为创新创业主体,在实施“五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过程中要基于培养目标,设计科学的课程体系,并合理配备充足师资力量和软硬件资源,进而高效组织各个教学环节,特别是关于创新创业的课程与实践环节,以实现创新创业培养目标。在此过程中,高校还需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动态监控,形成培养过程的反馈控制机制,根据不同的培养目标达成度动态地对培养过程进行调整,从而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政府在实施“五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模式过程中的主要作用是为参与各方主体提供稳定的政策环境、科学的资源引导和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政府还应在实施“五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过程中担任裁判员的角色,在参与各方出现冲突或矛盾时进行协调,从管理者的角度促进“五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实施。

企业和孵化器等创新创业教育平台要与高校合作建立各类双创教育实践基地,为“五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实施提供平台支撑。各类平台与高校的合作形式可以是灵活多样的,不应拘泥于某些特定形式。在合作的过程中,要通过契约方式明确合作各方在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与利用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并明确各方的退出机制,不可让平台成为参与各方的负担。

资金、信息和服务等各类中介机构在实施“五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过程中应发挥自身专业化优势,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中介服务,润滑“五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实施过程。

四、实施“五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保障策略

保障“五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顺利实施,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保持策略。

一是组织保障策略。要成立政府、高校、学生代表、平台与中介等多方参与的组织机构,完善组织机构的运作机制,进而促进“五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实施的稳步推进。

二是资源保障策略。“五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下的各方主体要根据模式需要提供自身所拥有的人才、资金、信息、服务和政策等各类创新创业资源,并实现各类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的高效配置。

三是制度保障策略。“五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制度保障既强调模式整体层面各类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也强调模式内政府、高校和学生等主体层面为实现创新创业教育而制定和执行的各类制度。

四是机制保障策略。一方面要完善“五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实施与运行机制,另一方面也要构建模式下各主体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在解决模式参与各主体间可能存在的冲突的同时,协调各方对资源的使用,以便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除此之外,还需建立“五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进入退出机制、动态评价与反馈控制等机制,以实现对“五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全面保障。

结束语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具有多元主体参与的典型特征,由高校、学生、政府、平台与中介机构等多元化主体有机构成的“五位一体”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能够更好地整合各方资源,形成高效而完善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五位一体”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下,高校是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负责提供教学设施设备、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实践平台等资源;学生是创新创业教育的客体,需积极开展创新创业的知识学习与能力塑造,促进创新创业项目落地;政府作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推动、引导和管理主体,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政策、资源和公共服务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平台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实践平台与基地;中介机构的作用是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创业资源与中介服务。

可通过组织保障策略、资源保障策略、制度保障策略和机制保障策略等多方策略构成的策略保障体系来保障“五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的实施。(2022年4月 第41卷第4期 王成东,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蔡渊渊,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从事创新创业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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